本章程适用于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14753,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6号
办学条件:我校是202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4500余亩,已建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可满足教学、实训、图书借阅、信息网络、学生食宿、文体活动等需要。

我校设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本校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重大事项,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

五、网上报名
考生需在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六、考核评价
考试须知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需于4月1日9时至4月5日18时,登录
2.考试时间:4月8日至10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考试内容及形式

01
文化素质考试
(1)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02
职业技能
03
职业技能评价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分数计算情况如下:
(1)职业资格类:
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10分;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20分;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4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2)技能竞赛类:
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10分;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20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竞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EMS向学校提交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学校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折算计分。提交资料不全者,不予折算。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受理时间:3月25日截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受理地点:
04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通过EMS邮寄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
受理时间:3月25日截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受理地点: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01
录取成绩
1、普通高中类考生、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
2、普通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
02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本人报考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出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
03
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通过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收费及奖助学金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教材费为代收费,9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8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5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九、附则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
本章程以国家
邮 编:451263
咨询电话:0371-61795555
学校网址:http://www.zzucvc.edu.cn/
资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