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的要求,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强化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实现校企双赢,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在湖南省内试行《联合办学企业委托培养学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1、2015年3月10日前与学院正式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且在协议有效期间的企业优秀员工或子弟。
2、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资格、报考并参加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学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纪守法,遵守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异。
3、身体健康,符合高考体检标准。
4、了解职业教育,有一定职业倾向,热爱技术技能型工作。
三、招生专业
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专业。
四、拟招收人数
原则上控制在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人数的10%以内,具体视申请企业以及企业推荐学生的情况而定。
五、具体流程
1、2015年3月20日—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优秀员工或子弟到学院就业招生处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员工需提交《委托培养推荐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对员工的综合评价报告等资料;企业子弟需提交《委托培养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父母单位推荐意见原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资料。
2、企业在本企业范围内对拟委托培养的优秀员工或子弟信息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3、2015年4月1日—4月2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
4、2015年4月3日—4月9日,学院就业招生处在招生网对获得联合办学企业委托培养资格的企业及推荐考生、推荐理由进行公示。
5、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的推荐及录取资格。
6、委托培养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5年9月入学。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干杉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邮编:410132
电话:(0731)82082090
传真:(0731)82082092
邮件:hnjtzy@tom.com
学院网址://www.hnjtzy.com.cn
招生网址:http://www3.hnjtzy.com.cn:7004/index.asp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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