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56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为赣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18。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被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号。
我校体育学院是江西省高校历史最悠久的体育院系之一,创办于1959年,现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体育硕士和学科教学(体育)专业硕士点;开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两个本科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为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训练学是江西省省级重点学科,体育实验与实训教学中心是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江西省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江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基地、江西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等4个教学训练科研平台。在定南县建有足球现代产业学院,已获批为江西省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培育)。体育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4名,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8人,具有博士学位25人(含在编在读7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10人。
体育学院拥有体育场馆总面积106853平方米,拥有篮(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等14个室内运动场馆;有2个标准田径场、33个室外篮(排)球场、6个室外标准网球场、2个游泳池,能较好地满足各类课程教学训练及承办大型比赛的要求。
二、招生项目计划、要求与学位
(一)招生项目、计划和专业合格线
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125名,招生项目计划和要求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
招生项目计划和要求
序号 | 招生项目 | 计划 | 体育专项 成绩最低 录取控制线 | 运动员技术 等级称号要求 |
1 | 田径_径赛(100米、100米栏、110米栏、200米、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5000米场地竞走、10000米场地竞走) | 15 | 80分 | 5000米场地竞走和10000米场地竞走小项要求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其他小项要求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 | 田径_田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标枪、铁饼、链球) | 5 | 72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3 | 游泳 | 6 | 8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4 | 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男) | 16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5 | 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女) | 23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6 | 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男) | 2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7 | 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女) | 2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8 | 乒乓球(男) | 4 | 55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9 | 乒乓球(女) | 4 | 55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0 | 羽毛球(男) | 4 | 55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1 | 羽毛球(女) | 4 | 55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2 | 网球(男) | 4 | 50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3 | 网球(女) | 4 | 50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4 | 跆拳道(男) | 4 | 65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5 | 跆拳道(女) | 2 | 65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6 | 攀岩(男) | 4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7 | 攀岩(女) | 2 | 70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18 | 排球(非自由防守人,男) | 5 | 70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9 | 排球(自由防守人,男) | 1 | 70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0 | 射击(10米气手枪,男) | 3 | 88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1 | 射击(10米气手枪,女) | 1 | 88分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22 | 曲棍球(男) | 10 | 75分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二)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符合我校招生项目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要求(详见招生项目计划和要求表)。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注册报名
1.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四、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0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9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30日 | 政治 | 英语 |
3.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全国统考,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一)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详见招生项目计划和要求表。
(三)在文化成绩和分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对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供的考生综合分,分项目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若项目的合格生源不足,该项目的剩余计划不调整到其他项目。
(五)同分优先录取原则:当录取需要同分比较时,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录取后,我校将于2025年7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的新生须持通知书及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体育类录取考生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查。
六、保送录取
依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5〕3号)精神,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办理。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计划单列。
综合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七、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预计为52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当年核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体育学院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797-8393672)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797-8393638)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
监督举报邮箱:gnsfdxjw@gnnu.edu.cn
九、其他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体育单独招生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3.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代表学校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唯一部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考生或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4.本简章由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和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