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族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总奖励资助面在70%左右。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学院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8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③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困难考生完成学业。 ④学院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 (招生就业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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