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
2.办学地点及校址: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56876.6平方米(约合385.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20.3;专任
住宿条件:2024 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 6 人间和 8 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 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并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向全国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全国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
2.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420307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 | 460303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3 | 460305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4 | 460401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5 | 460402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6 | 500101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7 | 500102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8 | 500103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9 | 500104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0 | 500105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1 | 500106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2 | 500107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3 | 500108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4 | 500109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5 | 500109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6 | 500109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7 | 500110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8 | 500111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19 | 500112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5000 | |||
20 | 500112 | (铁路行车)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5000 | ||
21 | 500601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2 | 500602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3 | 500604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4 | 500605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5 | 500606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5000 | |||
26 | 510301 | 3年 | 3-5年 | 理工 | 5000 | |||
27 | 530804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5000 | |||
28 | 420906 | 3年 | 3-5年 | 理工/文史 | 5000 | |||
29 | 500112 | 3年 | 3-5年 | 理工 | 2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900(元/年/生)。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校奖学金。
(2)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贫困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并在新生报到时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学校与俄罗斯萨马拉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
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
4.以上专业只安排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招生的所有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特殊专业要求:
(1)学校2024年招生的所有
(2)学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为全国各大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 3920768
学校网址:www.lntdxy.com
邮政编码:12100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凌河校区)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双何公路双羊段101号(双凌校区)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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