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在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基础上,为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顺利完成,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
组 长:张纪洪
副组长:高臣、宋真君、刘玉波、陈强
成 员:吕红、邓书沫、孙宏、薄洋、王丽迎、刘春军、刘宇秋、张弢、李艳秋、康毕华、丁建军、毛景海、邢学鹏、王铁秋、朱永华、王东梅、赵成波、孙红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
1.招生录取组(招生就业处)
组 长:陈强
副组长:吕红
组 员:古长畔、孟丹、于亚妮、李东、吴汉辰
职 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面协调与实施;负责招生宣传并制定单独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招生咨询和接待,为考生及家长解疑释惑;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备案和通知书邮寄等工作。
2.
组 长:刘玉波
副组长:薄洋
组 员:楚晰、程智鹏
职 责:全面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招生“阳光工程”以及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各个环节,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命题考务组(教务处)
组长:陈强
副组长:邓书沫
组员:李宏亮、崔楠、冯博雅、张爽、张小淼
职责: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详细工作方案;制定考务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涉考人员进行专题
4.信息技术组(信息技术中心)
组长:宋真君
副组长:张弢
组 员:吉庆
职责:全程协助调试报名录取系统,按要求完成成绩汇总及录取信息的发布,确保整个单独考试招生过程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5.
组长:宋真君
副组长:孙宏
组 员:刘奕铄、周蕊、王湘怡、高欣、张馨、徐虹
职 责:负责收取单独考试招生相关费用。
6.安全保障组(党政办、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烹饪学院、
组 长:宋真君
成 员:相关人员
职 责:制定学校单招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主动与当地安全部门加强联系,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党政办、安全保卫处);负责考试当日校内整体宣传布置(党政办);负责考试秩序维护及考试期间校园秩序和外来车辆的管理;协助命题考务组做好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处);协助做好考试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学生处);协助安排好考试期间学生礼仪人员及志愿者(团委);协助做好考试期间的就餐安排(后勤基建处)。
三、考生报名条件
1.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成功(已生成考生号)的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拟定单独招生专业汇总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对象 |
540202 | 3 | 5000 | 具备2024年高考资格的 考生 | |
540204 | 3 | 5000 | ||
540203 | 3 | 5000 | ||
490104 | 3 | 5000 | ||
540101 | 3 | 4800 | ||
540106 | 3 | 4800 | ||
500405 | 3 | 5000 | ||
530802 | 3 | 4800 | ||
530701 | 3 | 5000 | ||
500210 | 3 | 4800 | ||
530602 | 3 | 4800 | ||
530602 | 3 | 4800 | ||
530304 | 3 | 4800(待定) | ||
530202 | 3 | 5000 | ||
550117 | 3 | 5000 | ||
510203 | 3 | 5000 | ||
550113 | 3 | 5000 | ||
550111 | 3 | 5000 | ||
510106 | 3 | 5000 | ||
550110 | 3 | 5000 | ||
合计 |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1.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按辽宁省文件(辽教发【2006】76号)执行,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
3.鉴于
五、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通过学校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3月8日10:00时至4月6日24:00时。
3.报名网址:http://lnxdfwxy.com(官网首页报名入口)
(二)缴纳报名考试费
1.考试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报名时即可缴费,资格审查合格但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方式:支付宝缴费。
2.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每生8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内一等助学金:1500元/年;校内二等助学金:1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请于考试前三天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行打印准考证。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组织好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
(二)考试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笔试)和职业适应性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
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
面试:此环节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针对报考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
(三)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
2024年4月13日 | 9:00——12:00 | 文化课考试(语文、 | 校内 |
13:30——15:30 | 校内 | ||
七、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分数(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单招考试成绩出来后,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首页,在单招考试系统中输入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核方式
考生如申请成绩复核,请于考试成绩出来后三天内持考生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书面成绩复核申请书,到
成绩复核的内容为:考生可申请复核是否为本人试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面试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联系人:冯博雅、张爽
联系电话:024-88085651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
(三)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
3.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系统输入信息查询录取情况;录取结果在官方网站、官方招生微网站、官方QQ群同步对学生及家长公布。
4.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到省招办备案,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等其他形式单招。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学籍注册、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单招考试安全稳定和报考我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将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在内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招生及考试泄密行为,请致电校内
校内联系人:薄 洋
举报电话:024-88085663
十一、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我校招生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校官网、招生网、招生微网站、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及直播平台进行推介宣传;借助辽宁省招生考试、沈阳市招考通讯等官方杂志进行纸媒推介宣传。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
邮政编码:110164
电话:024-88085671、88085672
传真:024-88085700
QQ群:680025530
微信公众号:LNXD5672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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