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办、中学、学生及家长:
为做好我院2023年中等专业(中技)招生工作,现依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中等专业(中技)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完成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和现场资格确认两项内容,获取《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后,方可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流程
1.2023年7月12—19日16:00前考生登陆我院官网ww.qhavtc.edu.cn或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填报流程详见附件1。
2.2023年7月16—19日(上午8:40—12:30 、下午13:30—
16:30)考生本人持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我院学生事务大厅(文志楼一楼)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招生计划及条件
(一)中等专业
1.中等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名) | 计划分配(名) | 学费 | |
校本部 | 各级 招办 | ||||
建筑工程施工 | 3年 | 100 | 90 | 10 | 实行中职 层次免学费政策 |
现代通信技术应用 | 3年 | 50 | 45 | 5 | |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初中、高中或同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
(3)学生和家长均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
(4)中考分数达到340分及以上或高考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者。
3.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前3年学业,颁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可继续报考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对口专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升入高职(专科)阶段学习,完成后2年或3年学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中技专业
1.中技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名) | 计划分配(名) | 学费 |
校本部
| ||||
消防工程技术 | 3年 | 50 | 50 | 实行技工 层次免学费政策 |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初中、高中或同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
(3)学生和家长均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
(4)中考分数达到320分及以上或高考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者。
3.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前3年学业,颁发青海省建筑工程技工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可继续报考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对口专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升入高职(专科)阶段学习,完成后2年或3年学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一)青海省户口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三)初中、高中或具有同等文化程度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照片页);
(四)中考、高考分数证明原件(考生所在县、区教育局盖公章)、复印件,或各教育局初中网报招考管理系统考生中考成绩页面的截屏及复印件。
注:1.报考我院中等专业(中技)的考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考生所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报分数、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3.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先出具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补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政审、体检
(一)政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实际表现。学生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学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我院学生工作部与实训创新中心统一安排。
体检时间:预录取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宁市沈家寨中心卫生院(西宁市城中区湟源大街15号 时代大道,红星天铂售楼部对面)体检,体检表由我院统一打印送至医院,考生无需打印,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留至医院即可。
(三)上交报名登记表时间:2023年7月23日—25日。
五、录取办法、录取及通知书发放时间
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中等专业(中技)的录取工作,实训创新中心协同完成,并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及考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查询方法见附件2。
(一)预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7月22日,查询流程详见附件2。
(二)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4日、5日到我院学生事务大厅(文志楼一楼)领取。
六、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根据自身的分数,选择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二)考生填报的户口(或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分数等报名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我院到考生所属当地招办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和成绩,若存在报名信息有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七、学生工作部与实训创新中心在学院纪检审计部的监督下开展报名、录取工作,做到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1.学院网址:www.qhavtc.edu.cn
2.微信公众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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