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读问题,学院根据国家资助政策,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原则,可通过助、勒、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6.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全日制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在校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免(补助)学费3500元、扶贫专项专项助学金1000元,以贵州资助政策为准。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