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
近年来,学校坚持扎根齐鲁大地办教育,主动对接全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
学校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8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92人。设有思政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继续教育部、智能制造系、智能汽车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副院长、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措施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具体以2024年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范围:山东省
第五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山东省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艺术类专科批。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考生如对录取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学校执行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绿色通道:由学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
学费:7000元/学年/生
住宿费:1100元/学年/生
书本作业费:900元/学年/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七条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三十一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 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 76427586 788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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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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