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按照国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
学院代码:139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凡属计划调整、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院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针对不同高考考生,录取原则不同,具体如下:
(一)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二)夏季高考录取原则。依据国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我院公共外语课为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相关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可在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同时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w.wzq.sddfvc.edu.cn/)予以公布,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及时给正式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机构代为发布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咨询电话: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电话传真:0631-5712666
学院网址:http://www.sdd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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