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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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
目光所致皆为华夏,
五星闪耀皆为信仰。
愿以吾辈之青春,
捍卫盛世之中华。
寄言:少年强则国强,愿不负韶华,
抒写属于你的篇章。

01
办理时间
2024年10月31日前
02
办理方式
1.征兵办办理
征兵办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一式两份)等材料通过快递寄至学校学工部。
学工部对保留入学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出具盖有部门章印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通过快递寄回至所在地区的征兵办。由各征兵办公室登记备案后交至学生家长手中,以备学生退役后复学报到时使用。
2.自行办理
新生(本人或家长)将《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等材料寄到学校学工部,附带回寄地址。我校办理后统一将资料回寄!

03
注意事项
1.学生或家长应先到所在地区征兵办办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必须有区一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的印章,否则无效;
2.已缴费学生退费,凭学工部出具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去计财处(行政楼三楼302 )办理手续。
3.若有疑问,可致电0571-8386326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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