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师范)专业(幼教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为:思维与表达、专业测试、特长展示,总分为100分。
一、测试方式
面试(按照考生抽签序号由专家考评组逐一面试)
二、测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9:00—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测试内容
测试项目 | 测试内容 | 具体要求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综 合 评 价 (100分) | 思维与表达 (20分) | 问题分析与阐述。 | 紧扣主题,逻辑严谨,归因合理,有较好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声音洪亮,自然流畅;衣着得体,举止自然大方,有礼貌。 | 测试题目由考点提供 【测试时间约3分钟,可思考后回答】 |
专业测试 (40分) |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背谱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 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台歌唱气质和形态; | 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根据情况要求考生作片断表演。 【测试时间:所有考生按分组进行测试】 | |
特长展示 (40分) | 器乐演奏、舞蹈(中国舞、民族民间舞)项目中自选某一特长进行展示。 | 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乐舞蹈技术技巧水品高,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台表演气质和形态。 | 1.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根据情况要求考生作片断表演。 2.如选择器乐演奏展示,只允许独奏形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如选择舞蹈展示,伴奏必须是U盘存储的MP3格式文件。U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伴奏音乐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4.手机不得带入考场,请不要使用手机作为伴奏音乐存储媒介。手机带入考场将以作弊处理。 【测试时间:所有考生按分组进行测试】 |
【考试须知】:
1.考生须按照“思维与表达”、“专业测试”、“特长展示”三个内容模块的顺序依次完成测试;面试测试时间约9分钟,过渡准备环节约3分钟,总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2.考生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服饰、配饰等,不得化浓妆。
3.面试结束后,除考生自备的乐器、舞蹈表演材料等,其他测试使用材料不得带离试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