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4.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批,经批准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5.公示时间从6月22日起到7月6日止,共十个工作日。
学院纪委,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76-85120906。
1. 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4.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批,经批准后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5.公示时间从6月22日起到7月6日止,共十个工作日。
学院纪委,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76-85120906。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