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指导处共同组织,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指导,对我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己完成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身心健康,满足所报专业要求。
二、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需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扎兰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志愿(学院代码:K94)。
(一)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的考生均须完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二)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4日-8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
(三)4月8日前公布剩余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月8日-10日。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后,须登录扎兰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ltvc.edu.cn/),于3月12日打印《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二)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考前《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
考试方式:
采取线上考试形式。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在就读学校或其他适合考试的场地进行远程线上考试。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大家要认真遵守我院线上考试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考试时间:
2024年3月13日-14日考试,考前学院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如计划剩余,4月8日-10日安排第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试时间为2024 年4 月13日-14日。)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基本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考试由学院单独组织命题,试题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一)报考文科、理科等其他科类:文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及文科综合五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均为5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理科综合五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均为50分、理科综合200分。
(二)报考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试题内容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
六、考试流程
(一)考前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动员,宣布线上考试学生守则。填报志愿结束后学院通知考生建立单招考试微信群,考生从微信群里下载并自行打印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签字拍照后回传到学校,严格考试纪律,建立良好的线上考风。
(二)考前考生必须下载“钉钉”APP进行模拟考场演练,根据单招考试微信群学院老师的指导,模拟考试期间拍摄角度,熟练掌握考试流程,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全身镜头、电脑屏幕和考试场所独立全景画面为主。
(三)考生必须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考试,线上考试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www.zltvc.edu.cn/ ,网页上有单独考试招生链接。
(四)考前登录考试链接,并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身份证、《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考生本人面部完成本人身份核验,考中不得切换考试界面,需保持安静,无人员走动和其他声响。凡未按照线上考试要求完成考试的考生,按考试不合格处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五)线上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档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适当调整计划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在学院网站上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按规定时间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己负)。录取通知书与2024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三)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经审核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线上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九、附则
本方案由扎兰屯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0-3256960 3179888
13134913066王老师
18647076359赵老师
13664707859娜老师
13134965432洪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zltvc.edu.cn/
扎兰屯职业学院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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