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一、报名二、考生电子档案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五、考试六、招生章程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八、录取九、信息公开公示十、招生管理职责十一、招生经费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十三、附则1[2][3][4][5][6][7][8][9][10][11][12][13][1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