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在即,现将我校考试相关安排、录取规则等公布如下,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及要求进行考试。
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单独招生具体考试时间
招生类型 | 专业类别 | 代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单独招生 | 软件与应用技术 | 5B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月1日上午9:00-12:00 |
9B | 软件技术 | |||
药学 | 2B | 药品生产技术 | ||
财税 | 7A | 大数据与会计 | ||
7B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
电子商务 | 1E |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
旅游管理 | 7C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
学前教育 | 2D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
艺术设计 | 4B | 纺织品设计 | ||
6B | 环境艺术设计 | |||
6D | 艺术设计 | |||
8D | 人物形象设计 | |||
F1 | 纺织品设计(非遗传承人人才培养工程) | |||
F2 | 环境艺术设计(非遗传承人人才培养工程) | |||
F3 | 艺术设计(非遗传承人人才培养工程) | |||
机械制造 | 3D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月2日上午9:00-12:00 | |
机电技术 | 3B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电子技术 | 5D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
化工与环境 | 2C | 应用化工技术 | ||
4A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
4C | 数字化染整技术 | |||
服装 | 8A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
8C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
F4 | 服装与服饰设计(非遗传承人人才培养工程) | |||
数字媒体 | 6A | 动漫制作技术 | ||
6C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9A | 计算机应用技术(嘉环班) | |||
网络技术 | 9E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2.综合评价具体考试时间
招生类型 | 专业类别 | 代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综合评价 | 普通类 | P1 | 市场营销 | 3月1日上午9:00-12:00 |
P2 | 现代物流管理 | |||
P3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
P4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
运动专长类 | T1 | 市场营销(运动专长限排球项目) | 面试时间:3月1日上午9:00-12:00运动测试时间:3月2日上午9:00-12:00 | |
T2 | 现代物流管理(运动专长限武术项目) | |||
T3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运动专长限排球项目) | |||
T4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运动专长限跳绳项目) | |||
T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运动专长限武术项目) |
(二)考试地点: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招生类型 | 考试形式 | 考试分值 | |
单独招生 |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 考试时长:180分钟 考试时间:3月1日-2日9:00-12:0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满分200分 | |
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关注省招考安排 | 满分230分 (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 ||
综合评价 | 普通类 | 素质测试:面试。 考试时长: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考试时间:3月1日9:00-12:00 | 满分230分 |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在客观评价基础上赋分。 | 满分200分 | ||
运动专长类 | 除以上测试外,还需参加运动专项测试。 考试时间:3月2日9:00-12:00 | 详情见《运动专长考生明白纸》 |
(四)考生须知
1.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全部采取全日制在校培养。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被我校录取的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3.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于2月26日8:00—3月2日9:00前登录学校单招综评缴费系统(http://dz.sdlivc.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打印至一张A4纸上。另外,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等相关证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如出现准考证遗失,请及时到学校咨询处打印准考证;如出现身份证丢失,可到学校咨询处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证件真实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只可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尺子等)、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本资料、草稿纸、手机、平板电脑、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需本着诚信原则报名考试,报名考试费交费后概不退还,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录取规则
根据学校《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我校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不相互调剂,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符合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的基础上,3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各春考类别录取资格线(依据总成绩不超出各春考类别总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综合评价招生各招生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依据总成绩不超出各专业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单独招生
1.必须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一项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遵从“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3.考生不能跨专业类别录取。专业计划未录取满额时从相同春考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
4.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1.按照专业招生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不相互调剂。
3.总成绩相同时,按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4.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含运动专长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以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准),非全部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