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提前招生是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统筹学校力量加强综合素质
二、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报考资格条件、选拔方式、录取规则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考生身份、学籍、高考报名等信息的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防证书造假。加强往届生、外省转入考生以及学考成绩有异常考生的资格审核,不得降低报考条件或放宽审核标准。参照国
三、优化选拔方式,提升选才质量
各高校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创新综合测评方式和内容,鼓励高校探索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考场,推进考评分离;强化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的考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采用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实现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评价,彰显职业教育特色。
四、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处突
各高校要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全面排查招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涉及招生办法和措施调整的,要充分借鉴同类高校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举措,并加强舆情监控和预判。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生参加综合素质
五、加强宣传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招生政策、报考指南、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答问、图解、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由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附件1
2025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附件2
2025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人 | 完成时间 |
1 | 考生报名 | 试点高校 考生 | 4月21日前 |
2 | 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 试点高校 | 5月5日前 |
3 |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试点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7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6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0日 8:30—17:30 |
7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8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2日 8:30—17:30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试点高校 | 5月14日 8:30—17:30 |
11 | 网上录取结束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录取名单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31日 |
14 |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总结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9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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