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录取考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43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邮政编码:261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含退伍军人)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条 学校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128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布。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按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予以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3.报考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5日-2月26日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到
第十四条 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3月1日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2)专业技能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
2.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
素质
素质
3.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省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
(二)具体考试流程以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录取控制线。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普通类)按照考生专业技能
单独招生考试中,如仅参加专业技能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考生素质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含体育专业
(四)录取公示:学校录取结果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招生就业-招生信息专栏进行查询。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资格复查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考生待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和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
联系电话:0536-5128996
学校网址:www.sdm.net.cn
监督电话:0536-5128998
申诉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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