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省内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青海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青海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800亩,在校生近15000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7个产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专业50个(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甘肃、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单独招生,是重庆市唯一一所跨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学校设立跨省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跨省单招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跨省单招考试招生中的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跨省单招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跨省单招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跨省单招的考务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跨省单招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在青海省高职分类招生专业10个,招生计划2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收对象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1 | 社会工作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 2 | 6200 |
2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2 | 6200 | |
3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2 | 6200 | |
4 | 现代物业管理 | 2 | 6200 | |
5 | 现代物流管理 | 2 | 6200 | |
6 | 市场营销 | 2 | 6200 | |
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6200 | |
8 | 现代文秘 | 2 | 6200 | |
9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 | 2 | 6200 | |
10 | 建筑室内设计 | 2 | 10000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招生对象、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参加2025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2025年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1.填报时间:考生于2025年3月6日10:00—10日12: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点击“单招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在系统“附件栏”上传一份盖有高中学校及考区招考机构公章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确保妥善管理个人的上网登记账户及密码,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参加考试。因考生个人疏忽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征集填报时间: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计划,未录取考生可根据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填报征集志愿,可填报5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是否服从院校调剂”选项。具体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缴费时间
考生于2025年3月7日10:00—10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网“单招系统”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报名费23元/人(如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19日10:00起,登录“单招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测试科目及时间
(一)测试科目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最终成绩进行等级量化,满分300分。量化成绩为:A等级计100分、B等级计80分、C等级计60分、D等级计40分、E等级计20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没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的,相应科目按0分计。赴省外就读高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省份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须含有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及ABCDE等级)。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100分。
(二)测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5年3月22日 | 14:0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三)测试地点: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第七章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一志愿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一志愿录取结束后,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征集志愿和投档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原始成绩、数学原始成绩、外语原始成绩(赴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中无原始成绩的,按照语文量化成绩、数学量化成绩、外语量化成绩),在总分后生成9位小数确定投档位次,进行投档。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满足其在征集志愿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出现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并列的考生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以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调剂志愿录取原则。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如仍有剩余计划,由青海省考试院从“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考生中,按照“文化素质成绩”+“普通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调剂投档。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5年3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文化素质成绩由青海省考试院4月初发布。
第十八条录取备案
已被我校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青海省其他类型单考单招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第八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经我校2025年青海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条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办理。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重要声明: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后续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