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读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或普通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首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 , 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上传申贷材料。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翻阅到文末点击下载), 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具体流程如下:学生在暑假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首贷需共同借款人陪同,一般为父母)县资助中心对贷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本人需在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至学校,由学校录入验证码与回执金额→等待后续贷款发放,会自动抵扣相应学费和住宿费。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五)贷款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六)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不展期。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借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按借款合同约定,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助学贷款手机APP、支付宝、POS机、代理银行机构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 资助范围:
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三)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高职单招,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获得高校录取资格后,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并提交毕业所在学校。学校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资金直接核拨至终审通过的受助学生。
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绿色通道”受理对象: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其他无法按时缴交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具体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可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贫困证明材料,在所在单位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时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学校统一审批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可暂缓缴交学费;各单位统一收集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后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入学后
一、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三)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其中一等49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9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重庆市原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在岗在编满三年的重庆籍或重庆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四、勤工俭学
学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温馨提示
进入开学季,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忙碌起来,“变着花招”对学生实施欺诈行为。有的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谎称发放奖助学金,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窃取个人信息、骗取钱财;有的抓住部分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心理,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回租贷”等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各位学子,请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擦亮眼睛, 提高警惕,凡是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要求到柜员机操作转账的,请不要轻易相信, 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个人各类证件,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隐私告知他人。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 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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