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校代码:1102;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概况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科。
第四条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 ||||
合计 | 200 | 102 | |||
01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40 | 20 |
02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0 | 5 |
03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 | 3 |
04 | 530206 | 证券实务 | 三年 | 5 | 3 |
05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10 | 5 |
06 | 56010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三年 | 10 | 5 |
07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20 | 10 |
08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0 | 15 |
09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10 | 5 |
10 | 590101 | 社会工作 | 三年 | 20 | 10 |
11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15 | 8 |
12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5 | 3 |
13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20 | 10 |
第四章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报考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能够真实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及考核。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报考考生一律在我校官方网站或招生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下载打印《202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方可生效。
(2)文化素质成绩评定材料。
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应届生无需提供)
非普通高中(中职、中专和中技)毕业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卡即《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3)考生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符合评优条件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备注:现场资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均要求A4纸,原件核验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学校留存。
第十一条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办法:
考生总评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50分)、职业倾向性测评成绩(满分450分)两部分组成。总评成绩满分600分。
2.文化素质成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文化素质成绩计150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4)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合格的考生;
(5)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6)退役士兵;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不符合评优条件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提交材料为依据,按以下办法折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两科合格计135分;一科合格计115分;均不合格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计100分。
(2)非普通高中(含中职、中专和中技)毕业生: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80分及以上,计135分;60分及以上,计115分;不及格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的考生,计100分。
3.职业倾向性测评成绩:
职业倾向性测评成绩满分450分,由专业老师现场进行测评。
考生应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以及关注学校高招自主报名系统查看,获取现场资料审核与职业倾向性测评的安排信息。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
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依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职业倾向性测评成绩低于270不予录取。
2.志愿征集
首轮录取工作结束后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获取征集报名时间、征集职业倾向性测评时间及相关安排信息。
3.户籍政策
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其它说明
(1)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技能特长的考生。
(2)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其它类高考。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不限定语种(公共课只开英语)
2.体检要求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女生公寓8人间:800元/学年
女生公寓6人间:900元/学年
男生公寓6人间(标准配置):1450元/学年
男生公寓6人间(简装配置):900元/学年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执行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关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资助标准:一等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2.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学校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按要求由院长签发。
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招生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做出书面答复。
2.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按《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即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09672589098550
网址:www.cuebmc.cn
招生信息网:zs.cuebmc.cn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89097153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适用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2025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