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构成
组 长:杨鸿斌赵巨涛
副组长:常庆 宋立刚 彭慧军 景建国
成 员: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办、教务处、学工部、科技处负责人,各教学系(部)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科技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办、教务处、学工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部署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依据职责权限对学术不端行为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定期召开学校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会议,公布学校学术道德建设情况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学院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治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2.组织全院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对科研诚信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协调处理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方面的问题和纠纷;
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院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情况。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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