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
二、优化培养供给体系
(一)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推进人才需求
(二)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分类特色发展。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主动对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地方和高校开展新设学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存量学科专业就业状况评估。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制定专项招生计划。围绕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加快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指导高校及时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三、强化就业指导体系
(四)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成立教育部生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深度参与就业指导工作规划,持续推进教学改革。鼓励高校设立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学科专业,加强研究生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办好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五)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与
(六)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1次就业实习,强化实习责任
四、健全求职招聘体系
(七)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推动校内外招聘资源共享,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优势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
(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挖掘国家重大战略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支持校企联合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增强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
(九)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高校毕业生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高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
(十)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深挖吸纳就业潜力。群团组织围绕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特色化求职招聘服务。支持
五、完善帮扶援助体系
(十一)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动政、企、校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帮扶对象。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十二)加强帮扶对象能力
六、创新监测评价体系
(十三)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滚动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向等。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查询核验服务,实现去向登记信息同步转换为就业进展监测
(十四)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创新就业质量评价工具,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分级分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七、巩固支持保障体系
(十五)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建强省级教育部门、
(十六)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
(十七)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高端智库,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就业研究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研究、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就业与产业大
(十八)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打造“24365校园招聘服务”、“职引未来招聘服务”等品牌。制定高校毕业生数字化就业服务标准规范,推广移动端服务。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推进大
(十九)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规范招聘(录)工作,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学历层次等招聘(录)条件。维护合法就业权益,纠正和消除就业歧视。各类招聘(录)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与岗位需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维护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具体工作由教育部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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