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师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学校招生、就业及校友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机关党委印发的《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六项制度》和《机关工作文明用语和禁忌语建议》等文件要求,招生与就业处、校友工作处特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招生服务
1.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原则、高校招生“十项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高校招生“30个不得”禁令,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热忱服务。招生期间开通电话、网络、现场咨询渠道,招生宣传期间电话咨询要求:
(1)回答问题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接听电话或回答问题态度诚恳、和蔼,使用标准用语。
二、就业服务
1.全程指导。开展职业规划、简历优化、面试培训等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2.岗位拓展。每年举办各类型招聘活动,精准推送岗位信息,重点帮扶困难群体。
3.跟踪服务。毕业生就业手续现场即时办理,材料无误后当场办结。毕业后持续提供咨询服务。
三、校友服务
1.暖心关怀。重要节日发送祝福,校友返校提供接待支持,协助办理档案查询等事务。
2.搭建平台。组建行业校友联盟,举办校友论坛、校友年会等活动,促进合作。
3.反哺育人。邀请优秀校友担任导师,设立奖学金,助力学生成长。
招生与就业处、校友工作处热忱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始终以师生和校友需求为导向,以行动践行承诺,以成效回馈信任。
投诉电话:0518-85895131
投诉邮箱:756696901@qq.com
限时整改:针对合理建议与投诉,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方案并落实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