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结合自主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征集志愿信息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志愿征集计划171人,计划如下: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其中:招收 农村户籍 | ||||
合计 | 171 | 92 | |||
1 | 500409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 | 三 | 7 | 3 |
2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 三 | 18 | 9 |
3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 | 三 | 20 | 10 |
4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 三 | 24 | 16 |
5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 | 14 | 8 |
6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网店运营) | 三 | 13 | 7 |
7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 | 40 | 20 |
8 | 540201 | 餐饮智能管理 | 三 | 10 | 5 |
9 | 550101 | 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类) | 三 | 4 | 2 |
10 | 550201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三 | 4 | 2 |
11 | 550201 |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 三 | 4 | 2 |
12 | 550202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三 | 4 | 2 |
13 | 550202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三 | 4 | 2 |
14 | 590401 | 现代文秘(民航服务与管理) | 三 | 5 | 4 |
二、报名办法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已经参加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
(二)报考要求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5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报考考生一律在我校招生网或公众号“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18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站(www.jgy1985.cn)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16日—4月18日
3.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jgy1985@126.com
(三)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扫描件;
2、普通高中生提供本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职生提交《学籍卡》,即在校期间所有学期全部科目成绩单;
3、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
4、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
5、考生本人电子版照片(蓝底一寸)。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考生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我校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
三、成绩评定
(一)初试
学院按照相关条件进行赋分,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成绩核算依据:学校不再组织初试,采取等级赋分的方式。主要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赋分条件及分值
符合以下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100分:①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或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以上;②中职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以上。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80分。
(二)复试
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1、复试要求:凡报考我校并报名确认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2、复试形式: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行为举止等进行考察。
4、复试总分:160分。
5、复试时间:4月20日。
四、加分
加分项计分条件(满足下列条件、加分最高40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加10分,获得市级技能大赛奖项或市级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加20分;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加10分,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加20分;
3、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4、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5、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6、舞蹈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加10分;
7、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0分;
8、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加20分;
9、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20分;
10、农村户籍考生加10分;
11、退役士兵考生加20分。
三、成绩评定办法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300分)=初试成绩(100分)+复试成绩(160分)+加分(40分)
咨询电话:010-51731888 51731836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站顺沙路6号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