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9年。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首届文明校园,先后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水利部水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获评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浙江省服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被誉为浙江水利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为水利事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条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水利、一体两翼”的专业发展定位,形成了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为特色的五大专业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普融通,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助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六条学校总占地面积近千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292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 免试报名条件
第七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保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办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
(三)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或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第四章免试报名流程及录取
第八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学校2025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24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第二批(2025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20日前(以EMS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学工部寄送申请材料,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通知,以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5.《2025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收件人:学生处胡老师,联系电话:0571-83863268。
(三)审核评议及录取工作。学校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完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四)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或参赛所获奖项必须为学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学校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参赛获奖项目及申请专业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与比赛项目或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3个,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申报专业(参考)见附件2。
第五章招生监督
第九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免试升学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招生违规行为投诉。纪检监督受理电话:0571-83864106。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上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免试录取考生与其他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一切同等学习条件。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录取的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 0571-83863268
招生网站:
http://zs.zjtongji.edu.cn:8008/
【附件1】2025 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免试生可申报专业目录(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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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李聪颖
初审|胡馨予
终审|裘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