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一)第一类考生
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第二类考生
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二)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同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三)选拔程序
(1)初试。所有按简章要求完成报名的第一类考生,在初试考试系统内选择初试考点并完成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高考后),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初试准考证。初试科目:
(2)复试确认。初试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和免初试的第二类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内进行
(3)复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对通过初试且完成强基计划复试确认的考生进行综合
(4)体育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5%)×100(其中复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50%,满分均为100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认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
(三)拟录取名单审定及报送
学校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后续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
(二)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
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
(三)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
(四)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
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
(五)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
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按照《
(六)本研转段专业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
六、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5月10日
初试考点选择及缴费:5月15日-20日
初试时间:6月12日左右
复试名单公布时间:6月13日前
复试确认时间:6月14日前
复试时间:6月18日左右
拟录取结果公布时间:6月27日左右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我校于6月27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4.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5.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可能做出一定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
2.考核成绩和体育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xjtuzs@xjtu.edu.cn
强基计划报名网: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