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1995年始建于美丽的“冰城”哈尔滨市,前身为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评为国家首批“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获批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以“信息工程”命名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学校选择了非营利性办学类型。
学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优势,秉承“规范严谨,精益求精”校训,倡导“积极、踏实、学习、开放”校风,坚定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打造“卓越IT工程师的摇篮”,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设有10个教学单位,1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艺、文4个学科门类。根据人才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与省内同类院校差异化发展,聚焦计算机、电子信息类领域的主体专业,办学起步早、基础好、规模大、质量高。软件工程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面向就业能力提升的“三进阶一贯通”应用型本科计算机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2022年度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近三年获批省级教改项目40项,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信息类竞赛奖 765项。
学校拥有哈东和江北两个校区。哈东校区位于哈尔滨宾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域内唯一一所本科高校;江北校区位于哈尔滨新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升本以来,持续高标准建设花园式、信息化、运动型校园。两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9.60万m2,校舍面积25.58万m2,固定资产总值12.52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895人,折合专任教师 472人,生师比19.07:1。获得黑龙江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4人次,哈尔滨市“四有好校长”“四有好老师”84人次,省级及以上教师创新大赛、青教赛等获奖95人次。利用民办院校用人机制优势,有目标、有计划、用高职级待遇引进了一大批具有行业企业多年工程实践经验的“双师双能型”人才。
学校始终重视实践教学,投入大量经费,保障产学研合作教育可持续发展。长期与联想、华为等企业深入合作,打造产教融合育人特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逐年提高。近三年初次就业率保持省内本科高校前列,202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 92.15%,在全省 39 所本科院校中位列第3名。学校自2002年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共培养输送了38044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被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列为“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单位”。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简称哈信息。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IT。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学校在哈尔滨市设有哈东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
第三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七)组织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考试卫生防疫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承担省级招委会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专业简介
软件工程是我校的重点专业以及我院的核心专业,学位评估中荣膺A类专业,省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软件工程理论与技能、具备人文素养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能胜任软件全周期不同岗位的工作。
专业拥有80余名专兼职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超65%以上,80%以上具备企业项目经验。专业依托强大师资与先进硬件建设,与华为、东软等国内一线企业深度合作,共建20余个实验室,实施“课题项目开发+校企共育”模式,让学生在实战中掌握前沿技术。
专业的课程设计紧跟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潮流,注重企业级项目实战能力提升。并且,专业将个性化培养放在首位,为您提供多样选修与实践项目,您可以根据自身兴趣与规划,不仅在智能软件开发、前后端开发、鸿蒙移动开发等多领域深耕,而且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同学提供学习条件与引导。通过分层次教学模式量身定制学习方案,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路径。
近年来,我专业就业形势喜人,2023年签约率高达95.7%,平均月薪超8300元。毕业生凭借出色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以及多元化的发展能力,深受各类企业欢迎,职场竞争力强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简介
同类院校规模最大,招生人数最多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省内规模最大、招生人数最多,现有在校生1700余人。以"强化基础、注重实践、追求卓越"为育人理念,构建了特色鲜明的"2+2"进阶培养体系。专业聚焦人工智能时代需求,与中软国际、360安全、越疆科技等20余家行业龙头共建23个前沿实验室,涵盖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前沿领域,打造"校企共育、实战赋能"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体系前两年重点夯实编程基础与算法核心能力,通过阶段考核与课后强化实现能力进阶;后两年采用"项目驱动+企业导师"实战机制,由来自联想、阿里等企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双师型教师团队(占比62%),依托校企共建的"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开展大数据开发、嵌入式系统及网络安全等方向深度实训。以赛促学成效显著,近三年斩获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蓝桥杯等国家级奖项200余项。毕业生呈现"高就业率、高对口率、高竞争力"特点,近三年平均就业率超90%,80%以上入职专业岗位,覆盖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知名企业,就业岗位涉及软件开发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网络安全工程师等多个高薪职位,平均工资超8000元。本专业凭借卓越的产教融合生态与实战育人体系,已成为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的摇篮。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符合黑龙江省《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报名条件及要求的考生。
第五章 考试形式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操作考试。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
技能操作考试:分为上机考试、笔答、现场操作三种方式,具体参见《黑龙江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技能操作考试大纲》。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高考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学校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无成绩排序规则,考生按照技能操作考试、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依次录取。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四年。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我校当年度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要求学生入学时自备笔记本电脑,各专业笔记本电脑配置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二十五条 2025级普通高考新生在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58607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邮政编码:150431
学校网址:https://www.greathiit.com/
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哈东校区: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
江北校区:哈尔滨火车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213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即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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