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精神,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创新潜质突出、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第一类条件之一的,可在第一类或第二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只可选择第二类报名。
(一)第一类
1.学科特长类
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在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符合获奖级别要求者,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见下表: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获奖级别要求 |
1 | 全国青少年 |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 | 中国电子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3 | 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 中国下一代教育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4 |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 中国航空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5 |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 中国科协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6 |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 中国宋庆龄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7 |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 中国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8 |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 中国地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9 |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0 |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1 |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数学会 组织单位:省数学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2 |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 组织单位:省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3 | 全国中学生 | 中国 组织单位:省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4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组织单位:省遗传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5 |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计算机学会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6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中国科协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7 |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8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19 | 丘成桐中学科学奖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
20 | 全球发明大会中国区 |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21 | 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22 | 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 | 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组织单位:省科学传播中心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3 |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4 |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5 | 江苏省珠心算能力比赛 | 省珠算协会、省中小学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6 | “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 省电化教育馆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7 | “领航杯”江苏省青少年网络 | 省电化教育馆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8 | 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 | 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获奖级别要求 |
1 | 全国青少年 | 中国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3 |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
4 |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 中国当代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5 |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6 |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 中国老教授协会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7 |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 中国写作学会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8 | “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 |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9 | 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 | 中华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0 | 全国版图知识竞赛(中小学组) |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1 | 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 | 中国 | 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2 | “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 | 省电化教育馆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13 |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 省教育报刊总社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14 | 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 | 省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15 |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 省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学业优秀类
高二和高三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类前列者。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0%(含)者;
(2)来自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考生,综合素质优秀,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5%(含),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
(3)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
3.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类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设区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市级(设区市)(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二)第二类
热爱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25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420人(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拟招生专业如下:
(一)第一类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招生专业 |
历史 | 不限 | |
思想政治 | ||
物理 | 不限 | |
物理 |
(二)第二类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 | 再考试科目 | 招生专业 |
物理 | ||
生物 |
注:考生只可选择一类专业进行填报,两类专业不可兼报。第一、第二类各组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招生专业按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分组,考生应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选科科目要求的专业报考),高考后正式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时,请查询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9时至2025年5月10日18时。
(二)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相关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完成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成绩(含模考成绩)、排名以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年级排名及人数均须按照所在中学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年级排名及人数填写;
(2)个人陈述。考生可结合对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4)证明材料。反映考生学科特长、思想品德类等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书、各类表彰等,与报名条件无关奖项材料无需提供);
(5)中学公示材料。公示样式可参照附件1,也可使用所在中学提供的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拍照或扫描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2025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2.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5年5月31日下午18时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报名
五、选拔程序
1.学校通过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6月14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到
4.面试
时间:2025年6月15日
地点: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分别以不超过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由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合格考生。6月22日前,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人选。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需参加2025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第一类入围考生在第一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中选择填报;第二类入围考生在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选择填报。两类不可兼报。
其中,报考
2.计算加权综合评价分
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入围考生,将高考文化分、面试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分进行折算、赋分,加权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分。
加权综合评价分计算方法(加权综合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项目 | 满分 | 计算方法 |
高考文化分 | 65 | 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5% |
面试分 | 30 |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乘以30%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分 | 5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
总分 | 100 |
上述三项得分直接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分。
3.录取规则
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相应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录取的考生。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加权综合评价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根据《高等学校社会
2.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面向相关学院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可在《
八、监督机制
1.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面试过程严格遵循“五随机”原则(即:参加面试的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产生,考官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生成,考生进入的考场随机生成,考生面试试题随机确定),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招生属国
4.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咨询、报名等事宜,不进行综合评价面试
6.监督电话: 15150825644(招办)、(0514)87972358(校纪委)
九、联系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4)87991290 87971626 87971618 87990521
传 真:(0514)87991362
2.招办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701
3.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十、本简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