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5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已经明确,这些政策旨在保障特定考生群体的权益,激励优秀人才投身特定领域,同时确保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以下是详细解读:
一、高考加分政策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安徽省2025年高考设有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如下:
烈士子女: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二)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除了全国性加分项目外,安徽省还对以下特殊群体给予优待: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分限制
适用范围: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叠加限制: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二、优先录取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及其他部委相关文件规定,安徽省2025年高考优先录取政策如下:
(一)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以下军人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二)其他考生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