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相关政策,我们将大家关注的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的要点进行了梳理。本期是考试篇,快来一起看看吧!
考试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科目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
1. 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4. 考试日程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详见下表)。
5. 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外语考试科目分
(三)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