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审核、项目公示、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同意
请各有关高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加强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专业内涵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审核、项目公示、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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