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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审的几点说明,望周知!

| 来源:福建警察学院 1644

近期关于政审的问题咨询较多,为回答广大考生、家长关切,统一回复如下:

日前军队院校政审工作已启动,但公安院校政审工作尚未开始,请注意区别

一、公安院校政审工作的实施单位为地方基层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安局等),而军队院校政审工作的实施单位为地方政府兵役机关(武装部等)。

二、公安院校政审工作启动时间为6月下旬(一般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后,截止于7月初公安院校招生面试期间)。军队院校政审工作启动时间往往早于公安院校。

三、公安院校政审工作使用的是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政治考察表(一般有两张表:一是在校表现考察表,由考生毕业高中负责考察填写;二是招生政治考察表,由地方基层公安机关负责考察填写),表格全国通用。政审启动后,表格电子版挂于本招生网的“政审表格下载”栏目,考生可下载打印。目前2025年表样尚未公布,2024年旧表不可用于2025年(若需提前了解政审条款,可先下载2024年表样作为参考)

四、在招生政治考察表中,需填写考生个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信息。家庭成员主要是指考生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主要是指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以及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关系密切人员。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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