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察学院
2025年招生章程(公安专业)
一、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警察学院(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23(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是纳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范围的全国35所公安院校之一,是天津公安机关后备力量培养主渠道和民警训练主基地。
天津警察学院,创建于1949年2月,前身为“天津市公安学校”;2001年3月,公安学校与1981年4月成立的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5月,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与李大钊烈士母校——北洋法政专门学堂延续的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后定名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加挂“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牌子。2025年6月11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在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基础上设立天津警察学院”。
天津警察学院(下文简称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04人(其中正教授25人),设置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4个本科专业和刑事科学技术、安全保卫管理等11个专科专业,目前有在校生4300余人。
学院总占地面积597.9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6.56万平方米,设有电子物证检验实训室、法医病理实训室、视频侦查技术实训室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6个,在公安机关、领军企业挂牌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个。
学院设置犯罪对策研究所、宗教事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其中,与天津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天津法学》创刊于1985年,是天津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
建校76年来,学院为政法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合格专门人才,很多优秀毕业生先后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或者成为专家业务骨干,更涌现出一大批公安英模和先进典型,展现出天津公安教育建设发展的丰厚成果。
二、招生专业介绍
2025年招生的公安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志愿填报和录取在天津市提前高职高专批次进行,分别为治安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和刑事侦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治安管理专业
治安管理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秩序维护、治安案件办理、治安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具备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所需要的管理、服务、预防、控制及行政执法等专业能力,尤其具备适应大数据时代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需求的治安风险感知、研判和防控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数字素养、为民情怀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
(二)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忠诚奉献担当精神和警务实战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一线防暴处突等岗位上从事指挥辅助决策、警务实战训练组织,具备从事涉恐、涉暴案件现场处置和警组指挥,从事重大活动安保以及警务实战组织训练等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基础数智警务应用能力,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忠诚奉献担当精神和警务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警务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常见犯罪现场勘查、分析、重建以及常规痕迹物证的发现、固定、提取、分析比对、检验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警务人才。
(四)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需求,在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稳定,具备网络安全执法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安人才。
(五)刑事侦查专业
刑事侦查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数字化时代犯罪侦查实践的专业核心能力、掌握刑事犯罪侦查创新研究的一般方法和国际警务视野,适应大数据时代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报考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一)报考天津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和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二)报考天津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1.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外观、血压、心率、听力、嗅觉等项目进行检查测量,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身高:男性身高小于170厘米,女性身高小于160厘米,不合格;
(2)体重指数:男性体重指数(BMI)小于17.3或者大于27.3,女性体重指数小于17.1或者大于25.7,不合格;
(3)视力: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不合格;
(4)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
(5)外观:颅脑畸形或者损伤,颅骨畸形或者缺损,不合格;面部畸形或者损伤,五官畸形或者缺损,其他严重影响面部容貌的情形,不合格;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切除术后,不合格;脊柱、骨盆、胸廓畸形,不合格;骨、关节畸形或者缺损,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大于20度,两下肢不等长大于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大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大于7厘米,其他严重运动系统疾病,不合格;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银屑病,白癜风,血管瘤,重度痤疮,穿凿性毛囊炎,斑秃,重度鱼鳞病,疥疮,其他难以治愈或者具有较强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不合格;腋臭,不合格;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大于3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唇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腭裂及腭裂术后,慢性腮腺炎,颞下颌关节疾病,其他严重口腔疾病,不合格;
(6)血压:收缩压小于9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6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不合格;
(7)心率:心率小于50次/分钟或者大于110次/分钟,不合格;
(8)听力:双耳中任何一耳耳语听力小于5米,不合格;
(9)嗅觉:嗅觉迟钝,嗅觉丧失,不合格;
(10)其他:共同性内斜视大于15度,共同性外斜视大于15度,不合格;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瞳孔变形,瞳孔运动障碍,视网膜色素变性,青光眼,其他严重眼病,不合格;考生采取服用治疗药物、使用医疗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身体牵引拉伸器械等)弄虚作假,或者瞒报、谎报患病经历的,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本标准中的“小于”“大于”均不包含本数;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市公安局会同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根据体检标准,开展现场检查和患病经历审查等,综合分析作出体检结论。
4.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性50米跑不超过9秒20厘秒,女性50米跑不超过10秒40厘秒,合格;
(2)男性1000米跑不超过4分35秒,女性800米跑不超过4分36秒,合格;
(3)男性立定跳远超过205厘米,女性立定跳远超过150厘米,合格;
(4)男性一分钟引体向上超过9次,女性一分钟仰卧起坐超过25次,合格。
本标准中的“不超过”“超过”均包含本数;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考生采取服用违禁药物、使用辅助器械等手段弄虚作假的,其体能测评结论为不合格。
(三)外语语种要求
天津警察学院各招生公安专业公共外语均只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230人) | 男 (196人) | 女 (34人) |
治安管理 | 50 | 40 | 10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40 | 40 | 0 |
刑事科学技术 | 40 | 36 | 4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50 | 40 | 10 |
刑事侦查 | 50 | 40 | 10 |
五、志愿填报
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我院与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院校同时填报志愿。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志愿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高考总成绩排序,按一定比例划定面试分数范围。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天津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分数范围见“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本市相关媒体。
六、录取原则
(一)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根据个人意愿,向我院提交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如不提交申请,则视为放弃我院志愿。
(三)我院2025年招生的公安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四)我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
(五)我院认可天津市规定的考生加分政策。
(六)我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如出现末位投档分数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的情况,依据天津市招委相关规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将同分考生进行排序。
(七)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心理素质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学费标准及待遇
学制三年,每人学费5500元/年。享受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一切待遇。学生入学后,全部住校,着人民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
天津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23303818(6月23日至招生工作结束,每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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