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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抢先看 | 我校资助政策简介

| 来源: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1089

让学生学无忧虑,学有所成!

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目的

学校建立多元化的“奖、助、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校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致远奖学金、筑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勤:勤工助学

★补:特殊困难学生临时性补助

★免:学费减免

★缓:缓缴学费

项目简介

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评定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奖学金。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前完成评审。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评定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三)校长奖学金、致远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外, 学校还设立了“ 校长奖学金” “ 致远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评定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各方面都特别优异或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致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评定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各方面都特别优秀且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四)筑梦奖学金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计划连续开展5年。筑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4000元/生/年。评定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五)新生奖学金

凡是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和缴费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并符合评定条件。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奖励额度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生、二等奖8000元/生和三等奖6000元/生。

(六)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

学校国际教育专项奖学金类别丰富、奖励丰厚,实现学前、学中、学后全过程覆盖。

学前设有新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30000元/生;学中设有雅思/托福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20000元/生;学后设有名校录取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30000元/生。凡参加学校国际教育项目,符合相应类别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获得此项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为我校经过甄别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档为4900元/生/年,二档为3700元/生/年,三档为2900元/生/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四、勤工助学

我校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助学、助教、助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岗位。勤工助学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标准为12—15元/小时。

五、特殊困难学生临时性补助

主要针对学生家庭突然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学生突遇家庭变故,父母、学生本人遭受意外或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4000元/生/年。

六、学费减免

学校针对烈士子女、孤残学生、父母患重病或单亲家庭、学生本人患有重度疾病等家庭经济收入微薄难以维持基本学习生活的, 可以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为1000元至4000 元学费。

七、缓缴学费

缓缴学费是指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学校采取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后再进行报到注册,缓交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学费的一半,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八、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不高于20000元/生/年

九、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不高于20000元/生/年

END

编辑 : 吴高铃

初审 : 陈 贝

终审 : 唐先华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招生就业处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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