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开放大学内>),邮政编码:610041,联系电话:028—86113561,电子邮箱:fzghc@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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