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财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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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彩青春,志在四方
参军报国
是一份光荣
更是一份责任
携笔从戎,尽显英雄本色
建功军营,忠诚保卫祖国
踏遍山河,追寻青春意义
为陕财添彩,为祖国争光!

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指引


01
第一步

在征兵部门领取或登录全国征兵网官网下载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本人照片),并由入伍所在地征兵办盖章。
02
第二步

准备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我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03
第三步

方式一:学生确定入伍后,学生本人或家长尽快携带上述资料,联系我校教务处张老师,办理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联系电话029-33732490;
方式二: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上述资料,直接到教务处张老师处办理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退役士兵恢复入学资格指引


1
第一步
提前准备好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我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原件)、退役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等资料。
2
第二步
退役复学士兵携带上述资料,直接到教务处张老师处办理退役士兵恢复入学资格,联系电话029-33732490。
注:以上为新生入伍(即未就读即参军入伍)退役士兵恢复入学资格办理流程,原我校在校生入伍(即已报到或已就读规定学年后入伍)退役学生请直接联系原辅导员老师办理复学相关手续。

学费补偿(代偿)

第一步
个人填写申请表
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申请表Ⅰ》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提交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
第二步
学校审核申请信息
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
征兵办盖章确认
上交《申请表Ⅰ》,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简称县级征兵办)。
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
学校落实补偿(代偿)
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
符合条件的,进行学费补偿 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第五步
减免复学(入学)学费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常见问题答疑

01
哪些人可以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
①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②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③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高等学校学生(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 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 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02
高校新生入伍需要申请学费补偿(代偿)吗?
不需要。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学籍参军,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03
学费补偿(代偿)相关《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学费补偿(代偿)相关《申请表》均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青年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页面“打印报表”。

04
学费补偿(代偿)如何发放?
学费补偿

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放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学费代偿

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0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往届毕业生如何发放?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06
学费补偿(代偿)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对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
◆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07
已经入伍但忘记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怎么办?
1、由家人代为办理。
2、退役后进行补办。
08
什么情况将收回学费补偿(代偿)经费?
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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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陕财职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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