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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

| 来源: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1890

亲爱的同学及家长们:

你们好!当收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祝贺你们即将成为湖北开放职业学院的一员,如果,你与家人正因经济的重负而踌躇,请别担心,打开录取通知书,你会看到一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来为你兜底,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助学贷款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办理要点:

一、借款人申贷条件

(一)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三)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贷流程

(一)新贷流程(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

1

网上申请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

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

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二)在校生续贷流程(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

续贷远程办理

1

远程办理需满足:

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手机

2

网上申请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

身份认证: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

完成申请

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5

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

续贷现场办理

1

网上申请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签字。

2

材料准备: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

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4

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四、审批程序

(一)高校审核录入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 附有“回执校验码”)或回执验证短信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到贷款《受理证明》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学生资格审核和电子回执录入。借款学生的欠缴费用应按照学生学费、住宿费之和准确填写。

(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在5 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系统及时进行汇总上报。

(三)省资助中心和开行省分行审核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修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进入发放程序。

五、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后,贷款将发放至学生选择的结算代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结算代理机构按照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如学生申贷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的,学生可在结算代理机构 APP 内完成实名认证后,按照相关操作对剩余资金进行支用。

六、防骗注意事项

01核实官方渠道

请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官方平台,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窗口办理贷款,切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或非官方APP的“贷款申请”“额度提升”等信息,以防被骗。

02保护个人信息

不向陌生人员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隐私信息,尤其警惕以“审核资料”“激活账户”为由索要信息的行为,以防被骗。

03警惕虚假收费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手续费”“押金”“预付利息”等任何收费项目,若对方要求转账汇款,务必拒绝。

04防范钓鱼连接

不点击短信、邮件中的不明链接,避免进入伪造的贷款网站,以防信息被盗或资金损失。

05核实来电身份

接到自称“贷款机构客服”的电话时,可通过官方渠道回电确认,切勿直接按对方要求操作。

06警惕诈骗话术

对“不及时办理影响征信”“需配合调查资金流水”等恐吓、诱导性话术保持警惕,必要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警方咨询。

07警惕账户问题诈骗

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如果出现账户问题、限额问题、冻结问题等,均不会涉及资金转账,请切勿向陌生人转账。

08还款务必通过官方渠道

在还款时务必通过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云闪付、银行APP等官方渠道办理,或者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刷卡还款,凡是通过共享手机屏幕、第三方转账、远程二维码等方式还款的均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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