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警察学院概况
浙江警察学院是浙江省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本科高校,承担着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留学生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外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实战服务等职责,是全省公安新增警力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公安理论研究的主平台和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的生力军。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2023年,招收首届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齐全。学科建设实力强劲,公安学列入“十四五”省一流学科A类培育,公安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列入“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共开设9个本科专业和“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智慧警务、智能交通管理等3个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等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4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公安实践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79人,其中专任教师249人,正高职称36人,副高职称104人,博士学位12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7人,研究生实务导师119人。涉外警务教师团队获评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建有“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研究院,拥有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公安信息化应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全省毒品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实验室、网络安全与新型网络犯罪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浙江新时代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心等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1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助推“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公安大脑”建设、法治公安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智慧警务、智能交通管理3个研究方向,依托浙江“枫桥经验”发源地、数字经济先行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吸收“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建设、警务数字化改革、“公安大脑”建设、基层治理创新等实践经验,重点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智慧警务改革和智能交通管理研究,着力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战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方向主要培养从事治安防控、犯罪治理、警务规划与决策等警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智慧警务方向主要培养从事数字化改革、“公安大脑”建设、数据分析和警情研判等警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智能交通管理方向主要培养从事智能交通系统管控、智慧交通组织规划、交通大数据分析决策等警务工作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一)招生对象
我校警务专业面向全国招收4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4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的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注意:考生报考前,应根据所在单位要求,按规定履行报考审批(备案)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复试录取工作。报考智慧警务、智能交通管理研究方向的考生,应具有理工科学历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
2026年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考试科目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设初试和复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初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购买。《警务硕士专业基础》的考试内容为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警务硕士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为公安学基础和公文写作。《警务硕士专业基础》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可到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三)参考书目
1.《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下册)(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3.蔡炎斌主编:《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三版),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4.高永贵:《公文写作与处理》(第二版),21世纪公共管理学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三、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学习地点在我校滨江校区。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到校集中授课6周左右,其余时间安排实践教学、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注明全日制);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四、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7787150
联系人:王老师
招生信息网:http://www.zjjcxy.cn/zsxxw
微信公众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
浙江警察学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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