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长春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2026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3.参加当年学测且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6年拟在台湾地区招收5人,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三、学费收取标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及招生简章,并按照其要求认真执行。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长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ccu.edu.cn)关注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要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以长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ccu.edu.cn)公布为准,考生注意查看。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报考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按照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具体按照《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可申请调转其他专业。
七、其他
1.台湾学生在校期间,与祖国大陆学生一起就读,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2.入校后可申请长春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3.联系方式
单位: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431-85250087,传真:86-431-85250091
E_mail:zsb01@ccu.edu.cn
网址:http://zsb.cc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编:130022
4.本简章由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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