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955人,其中专任教师724人,具有正高职称64人,副高职称195人,博士244人,硕士377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95人,国家级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人次,宁德市“天湖人才”169人。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663人,设14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二、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2026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窗体顶端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6年招生计划总数为5人,学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每位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不超过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学院 | 专业 | 类别 | 学费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 学制 |
旅游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文史 | 4800 | 四年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文史 | 4800 | 四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 | 文史 | 4800 | 四年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材料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医学院 | 药学 | 理工 | 6000 | 四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6000 | 四年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车辆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生物技术 | 理工 | 5200 | 四年 | |
茶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语言文化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 | 4800 | 四年 |
部分专业一年级就读地点在蕉城校区,具体以报到通知为准;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标准按每生每学年570元至1300元人民币收取住宿费。 | ||||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 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我校将以考生的学测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参考考生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二)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确认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确认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及身体检查。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身体条件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八、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报到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九、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二)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
(三)若涉及退费,退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86-0593-2955125
E-mail: ns601@foxmail.com
本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