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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考试公告

| 来源:西安音乐学院 2622

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将于2026年1月2日-4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

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各科目考试时间分段进入考点,不得提前和延后。

二、考生须知

1.考生须于每科目正式开考前40分钟到达西安音乐学院北门,凭2026年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专业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统一由西安音乐学院北门特定通道,经入场查验后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地点进行抽签,凡未按规定时间抽签和参加考试者视为弃考;凡未按抽定考场和组别参加考试者视为违规。

3.进入考区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不得拍照或录音录像,不得随意走动或与他人交谈,否则视为违规。

4.声乐科目考试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考生现场演唱的唱法须与报考唱法一致,正式演唱前,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上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可多弹);器乐科目考试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视唱科目考试从考评人员发出考试开始指令计时1分钟结束考试,超出规定时长部分无效。

5.器乐类考场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定音鼓、锤台、小军鼓、排鼓、花盆鼓、爵士鼓、竖琴,以及电吉他乐器专用监听音箱、电贝斯乐器专用监听音箱等乐器和设备,演奏以上乐器的考生可使用考场提供乐器及设备,也可自备乐器及设备。除以上乐器外的其他所有乐器及设备均须考生自备。

6.所有面试过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传递信息,不得发出与考试无关的任何声响,一经发现该科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三、考生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规定

1.音乐类考生不得着演出服、不得化浓妆。音乐考试的核心是评估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演奏技巧、音乐表现力、艺术潜质等内在专业素养,评分标准与考生妆容及服饰无关。过浓的妆容会影响考生与证件照片的比对,给考生身份核验带来困难。音乐类考生“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规定如下:

(1)妆容原则: 考生提倡清新自然的淡妆,禁止使用鲜艳色彩和夸张修饰,以不改变个人基本面貌特征为准。

(2)发型原则: 发色须为自然发色,或与自然发色接近的深棕色、栗色等。发型须保持整洁利落,不影响表演。禁止梳理过分夸张的发型,包括但不限于极端造型、怪异发色、使用大量夸张发饰、佩戴假发等。

(3)配饰原则:

声乐类: 严禁佩戴设计繁复、尺寸过大、材质高光闪亮或晃动时发出声响的饰品(包括但不限于夸张的耳环、项链、头饰等),以免造成视觉干扰或杂音。

器乐类: 除遵守上述规定外,手部及腕部须“清零”。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含智能手表)等任何物品,以确保手部灵活性及触键/触弦准确,保证演奏技术的真实发挥。

(4)服装原则: 考生须穿着符合学生身份的,日常的简洁大方、干净得体的服装。禁止穿着任何带有强烈舞台效果、过分暴露或装饰繁复的服装。

女生 :可穿着简约的连衣裙、毛衫或衬衫搭配半裙或西装裤。裙长过膝但不能遮盖脚面。

男生 :可穿着合身的日常西装、衬衫、POLO衫搭配西裤或休闲裤。颜色选择素雅、纯色为佳,避免过多图案和装饰。鞋子选择皮鞋或休闲鞋。

考务工作人员拥有对“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的最终判定权。如对考生“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有异议,经提醒后拒不修改者,一律禁止考生进入考区,并依据考试纪律进行处理。

2.舞蹈类考生须严格区分不同考试科目的着装要求,所有环节均不得化妆(含底妆),舞蹈类考生“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规定如下:

(1)着装规定:

舞蹈基本功 / 舞蹈即兴(女生): 须盘头,着深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

舞蹈基本功 / 舞蹈即兴(男生): 着白色紧身短袖、深色紧身裤、软底练功鞋。

舞蹈表演:可穿着自备剧目(或组合)所需的特定演出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

(2)配饰特别禁令:

鉴于舞蹈动作幅度大,为防止划伤、钩挂等安全事故,舞蹈类考生全身严禁佩戴任何首饰。(包括耳钉、项链、手镯、戒指、脚链等)

考务工作人员拥有对“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的最终判定权。如对考生“妆容、发型、配饰及服装”有异议,经提醒后拒不修改者,一律禁止考生进入考区,并依据考试纪律进行处理。

四、考场安排

1.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面试考场设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四号教学楼及学术厅内。

2.音乐类考生抽签后,先参加声乐或器乐科目的考试,再参加视唱科目考试;舞蹈类考生抽签后,先参加A组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即兴考试,再参加B组舞蹈表演考试。各科目考场安排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

抽签候考:4号楼305教室

音乐表演(声乐)考场:4号楼301、303、307、309、311教室

(2)音乐表演(器乐)

器乐(键盘)抽签候考:4号楼405教室

器乐(键盘)考场:4号楼401、403、407、409、411教室

器乐(民乐)抽签候考:学术厅西侧大厅

器乐(民乐)考场:学术厅西二、西三排练厅

器乐(管弦)抽签候考:学术厅西侧大厅

器乐(管弦)考场:学术厅西二、西三排练厅

(3)视唱练耳(面试)

抽签候考:4号楼205教室

视唱练耳(面试)考场:4号楼209、213教室

(4)舞蹈类

抽签候考:4号楼702教室

更衣室: 4号楼701教室

舞蹈A组考场(舞蹈基本功、舞蹈即兴):4号楼601、602教室

舞蹈B组考场(舞蹈表演):4号楼603、604教室

3.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氛围,考试期间社会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五、诚信应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替考代考等考试作弊行为是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请增强法治观念,远离考试作弊。请考生务必熟悉考场规则,避免违规。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诚信应考,是每位考生应尽的职责义务,维护的是考试的公平公正。

六、其他重要提示

1.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重要提醒信息。

2.请考生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统考公告信息,如有疑问,考生可与统考办公室咨询联系。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667076 88667077

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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