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最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累加在文化测试阶段)。具体如下: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可直接录取 | 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政策录取,可不占自主招生计划 |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80分 |
|
| 二等奖 | 70分 | ||
| 三等奖 | 50分 | ||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35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25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50分 | 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 |
| 二级 | 40分 | ||
| 体育比赛 | 国家级前三名 | 5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40分 | ||
|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 30分 |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5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40分 |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30分 |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 |
| 省级一、二、三等奖 | 40分 |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30分 |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省级 | 5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 地市级 | 30分 |
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需在邮寄报名材料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点击下载:
2013年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加分申请表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