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
2026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免试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免试入学择优录取工作,确保规则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免试入学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
本年度高职分类招生免试入学择优录取工作,由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全程的决策、协调与监督。
二、免试类别及条件
(一)免试入学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6.退役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免职业技能考试
本科对口单独招生免予职业技能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予职业技能考试条件:
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三)免文化素质考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考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单列特殊群体计划专业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申请免试/免考的专业,须与获奖类别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专业相符。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
1.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须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上传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报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5.退役军人考生:退役证明材料、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扫描件(申请免试入学需提供);
6.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申请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农民工需提交农村区域户籍、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7.申请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交: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8.申请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其中之一材料: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获奖证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获奖证书、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规范上传到报名系统。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1月11日17:30;
提交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上传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件;
退役军人专项材料:退役军人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或免试入学的,需到我校后勤大楼继续教育学院107室提交退役证明和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择优录取规则
免试入学仅适用于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专业,须与获奖类别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专业相符,若某专业申请免试入学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我校择优录取规则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于2026年1 月 22日前完成公示。
(一)按照以下获奖级别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排序: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6.退役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同级别比较:
在同一优先级别内,依据奖项或证书的等级(如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三级高低进行排序。
(三)如果获奖等级为同级,则按照考生所获得荣誉奖励再进行排序如下:
1.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2.获得地市级荣誉;
3.获得校级荣誉。
五、成绩认定规则
1.免试入学: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综合成绩记满分400分;
2.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3.免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
六、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0898-65733707
咨询电话:0898-65733733、65733702
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
邮编:5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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