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简介: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办学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1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龙亭区职教路
大数据与会计、旅游英语专业在郑州校区就读。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学校招生计划等重要招生信息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
2.代收教材费:800元/生·年。在学年结束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八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四条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22697023。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同专业类内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3.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新生基本条件:
1.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
2.参加全省对口升学考试且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
3.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教学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十八条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对口考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法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开设“绿色通道”,即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按一定程序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等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37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600元/生·年;
5.勤工助学: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高校与银行协同落实风险补偿机制,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共同组织实施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该贷款无需学生提供担保或抵押,学生需承诺履行按期还款义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 20000 元,贷款期限最长为剩余学制加 15 年(总期限不超过 22 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LPR)减70个基点执行(即LPR5Y-0.7%)。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需自行承担本金和利息。若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继续享受在读期间的财政贴息政策;
7.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第七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工作,违者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QQ群:181136719
学校官网:www.hnwmxy.edu.cn
咨询电话:0371-22697066/22697099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招考方向 | 备注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旅游英语 | 570203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对口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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