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一、招生专业
本科 学制:4年
| 学院 | 专业 |
| 航海学院 | |
| 水产学院 | |
| 海洋食品与 | |
| 体育学院 | |
| 财经学院 | |
| 师范学院 | |
| | |
| 海洋 | |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
| 海洋装备与 | |
| 理学院 | |
| 外国语学院 | |
| 海洋文化与 | |
|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 |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 航海学院 | 交通 | |
| 交通安全与环境 | ||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
| 船舶电力推进及其控制 | ||
| 船舶及海上装置能源工程 | ||
| 机械 | ||
| 船舶工程 | ||
| 能源动力 | 电气工程 | |
| 海洋食品与 | 生物学 | 微生物学 |
| 生物 | ||
| 食品科学 | ||
| 农 | ||
| 水 | ||
| 食品安全检测与控制 | ||
| 生物与医药 | ||
| 食品工程 | ||
| 食品与营养 | 食品加工工程 | |
| 农 | ||
| 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 | ||
| 财经学院 | 应用 | 区域 |
| 产业 | ||
| 国际 | ||
| 企业管理 |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设计学 | ||
|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 ||
| 学科教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设计 | ||
|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 ||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技术 |
| 网络与 | ||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海洋文化与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
| 中国古代文学 | ||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 学科教学(语文)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 | |
| 海洋工程 | ||
| 资源与环境 | ||
博士研究生 学制:4年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 航海学院 | 交通 | |
| 交通安全与环境 | ||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
| 船舶节能与海洋新能源 | ||
| 船舶电子电气与海洋信息 | ||
| 水产学院 | 水产 | |
| 水产生物遗传与育种学 | ||
| 水产 | ||
| 水产 | ||
| 渔业资源学 | ||
| 农业 | 渔业领域 | |
| 海洋食品与 | 水 | |
| 食品科学 | ||
| 食品安全 | ||
| 农 |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国政府的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也应满足此项要求。
2.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并加入外国国籍,通过
(二)申请人学历和年龄要求
1.本科生: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介于18~30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2.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3.博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4.预科生、进修生(一年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三)语言能力要求
1. 我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以
2. 博士研究生可选英文教学(除
3.以
(四)经济保证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
三、学生类别和申请材料
(一)学历生
1.本科生
类别 | 申请时间 | 开学 时间 | 申请材料 |
本科生 | 3月1日-5月10日 | 9月 | 1.《 2.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后) 3.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4.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并经过当地权威公证机关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5.新汉语水平HSK四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6.一封 7.来华学习计划 8.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近半年 9.《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开具日期为2026年2月1日后 11.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学生本人移民外国后的留学生须提交由 |
备注:
(1)申请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学科基础和发展潜质,需要参加我校的学科考核。
(2)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学术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
类别 | 申请 时间 | 开学时间 | 申请材料 |
硕士 研究生 | 3月1日-5月10日 | 9月 | 1.《 2.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后) 3.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4.本科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并经过当地权威公证机关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5.提供新汉语水平HSK四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含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7.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8.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近半年 9.《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开具日期为2026年2月1日后 11.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学生本人移民外国后的留学生须提交由 |
备注:
(1)硕士研究生来校学习一年,通过规定课程考试且综合素质经过导师组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课程学习;否则,将作为普通进修生结业。
(2)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学术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否则,课程学习结束后仅获进修证书。
3.博士研究生
类别 | 申请 时间 | 开学时间 | 申请材料 |
博士 研究生 | 3月1日-5月10日 | 9月 | 1.《 2. 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后) 3. 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4.硕士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并经过当地权威公证机关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5.(1)申请 (2)申请英文授课的专业需提供英文水平证书。官方语言为 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含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7.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8.所发表的论文 9.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近半年。 10.《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开具日期为2026年2月1日后 12.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学生本人移民外国后的留学生须提交由 |
(二)非学历生
| 类别 | 申请时间 | 开学时间 | 申请材料 |
| 汉语语言 | 3月1日-5月31日 | 9月中旬 | 1.《 2. 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复印件3. 2寸白底彩色照片 4. 最后学历证书、成绩单 5.《 6.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近半年 |
| 10月1日-11月30日 | 3月初 | ||
| 短期汉语进修团 | 来校前1个月 | 按计划 | 各类短期班和夏(冬)令营项目方案 |
四、申请流程
(一)学历生
1.报名
(1)请登录
(2)网上报名为申请的必要程序。我校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2.资格审查
(1)本科生资格审查由招生办和教务处负责。
(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术审核由专业学院负责。
(3)资格审查和学术审查合格者将由招生办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录取。
(二)非学历生
(1)请登录陈爱礼国际学院网上招生与
(2)网上报名为申请的必要程序,申请材料请于截止之日前在系统提交,请勿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者除应符合相应奖项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本科学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26年9月1日前);
(一)福建省政府奖学金
1.最高资助标准:本科生或汉语进修生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硕士研究生4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奖学金可以用来支付学费、住宿费等。
3.学生可于每年3月1日-5月10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4.请下载填写《福建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资料。
(二)
1.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2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奖学金可以用来支付学费、住宿费等。
3.学生可于每年3月1日—5月10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4.请下载填写《
以上两种奖学金不可兼得,申请者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种奖学金资助(奖学金金额及名额以上级最终的文件为准)。
六、收费标准
1.学费 单位:人民币 元/人/学年
学生类别 | 文科 | 理科、工科 | 艺术、体育 |
预科生、进修生 | 14,000 | ||
本科生 | 14,000 | 15,400 | 21,000 |
硕士研究生 | 20,000 | 22,000 | 30,000 |
博士研究生 | 22,000 | 25,000 | 33,000 |
2.住宿费 单位:人民币 元/人/学年
国际学生入住
房间类型 | 单人间 | 双人间 | 四人间 | |
价格 | 9,600 | 4,800 | 2,400 |
3.招生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入学报到时收取)
备注:收费标准若有变动,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七、其他
1.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历和学位。
2. 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1.
电话:0086-592- 6181301 6183371 传真:0086-592-6185889
邮件: zsbzs@jmu.edu.cn 网址: http://zsb.jmu.edu.cn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2.
电话:0086-592-6185015 6185566 传真:0086-592-6182928
邮件: oecpx@jmu.edu.cn
网址: http://oec.jmu.edu.cn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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