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对口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对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对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对口招生工作在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对口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对口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六条 经学校申报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学校2026年对口招生有1个本科
第四章 录取政策和规则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对口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对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投档办法、投档比例按照河南省对口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者,专科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对口专业学费标准和我校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一致,本科
2.教材费:600元/年·生,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标准:公寓化四人间1000元/年·生;公寓化六人间800元/年·生;公寓化八人间600元/年·生。宿舍安排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六章 资助政策和其他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与奖励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学校设立的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特别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是专为突遇天灾人祸、父母双亡、残疾或突然失去家庭经济来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临时性救济。视学生具体情况每生每年享受一次1000元到3000元补助。
8.资助或奖励政策如有变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
第十五条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在规定渠道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在“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3-3682901、3682902(招生与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682523(中共
学校网址:https://www.xx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xu.edu.cn
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学校对口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后生效,由
(一)招生咨询电话
0373-3682901、0373-3682902(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二)微信公众号
(三)招生咨询官方QQ号
(四)招生官方QQ群
(五)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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