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点:山阳路校区(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998号)、丰收路校区(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4818号)、学苑路校区(焦作市解放区学苑路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计划
第七条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 取
第九条录取时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分配录取专业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 ·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 师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外语课程只进行英语教学。
第六章入学和奖助措施
第十四条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考生报到后,经学校审核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纳入全日制培养体系接受教育。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住宿标准:六人间
第十六条入学资格复查与奖助措施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700元和4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元。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入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颁发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为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未尽事项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0391)3593980
邮编:454001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jzsz.edu.cn/
监督电话:(0391)35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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