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主管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湖南省院校代号:474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招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各项考试规定、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湘西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是湖南省“双高”建设单位。近年来,学校注重基础建设和内涵发展,办学条件跻身湖南省高职院校一流水平,占地1100余亩,有教职工770余人,在籍学生近1.5万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1.7%,开设专业25个,构建起以非遗传承为特色、生态文化旅游为主导、农业产业为基础、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专业布局,创建了一批国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省级非遗大师工作室,连年高质量承办“金砖”“楚怡”“黄炎培”等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打造了一批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竞赛等标志性成果,合作的大中型企业200余个,创建了实习实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00多个,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学校正朝着“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现代化新职院目标迈进。学校曾获得“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开展科技扶贫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等殊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和录取操作等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科研处负责单招的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和评卷评分等考试相关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xmzy.org.cn)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招生对象为体育特长生(具体项目:足球、篮球、乒乓球、田径、武术、舞龙舞狮),填报资格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近3年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考生,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填报资格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近3年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考生,必须出示具体材料,如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等”),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xxzyzsc@163.com)发送,邮件主题为:单招考试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申请:考生号 + 姓名,附资格认定材料扫描件(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等)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特长生登记表》,我校接收邮件后会有相应回复(联系方式:0743-8535333)。
拟报考D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xxzyzsc@163.com)发送,邮件主题为:单招考试退役军人资格认定申请:考生号 + 姓名,附资格认定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原件、退出现役证书)及《2026年单招退役军人身份审核表》,我校接收邮件后会有相应回复(联系方式:0743-8535333)。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C类(体育特长生)或D类(退役军人)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或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C类(体育特长生)、D类(退役军人)其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xmzy.org.cn /)发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月12日我校将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我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C类(体育特长生)计划22人、D类(退役军人)10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 专 业 名 称 | 代码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 生态农业技术 | 410104 | 大专 | 3年 | 3000 |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 410107 | 大专 | 3年 | 3000 |
| 畜牧兽医 | 410303 | 大专 | 3年 | 30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大专 | 3年 | 35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大专 | 3年 | 35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大专 | 3年 | 3500 |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430105 | 大专 | 3年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大专 | 3年 | 4600 |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102 | 大专 | 3年 | 4600 |
一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大专 | 3年 | 460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460704 | 大专 | 3年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大专 | 3年 | 78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大专 | 3年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大专 | 3年 | 4600 |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大专 | 3年 | 4600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大专 | 3年 | 4600 |
| 中西面点工艺 | 540203 | 大专 | 3年 | 46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大专 | 3年 | 3500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大专 | 3年 | 55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50105 | 大专 | 3年 | 46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大专 | 3年 | 5500 |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体育特长生)、D类(退役军人)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C类(体育特长生)计划22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2.D类(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1人。
第十六条 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人、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人、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C类考生。由学校依据《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同B类的方式进行,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按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4.D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成绩。
4.D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招生类别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进行统一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大纲等,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xmzy.org.cn /)中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2月24日17:00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xxzyzsc@163.com)发送,邮件主题为:单招考试免试生资格认定申请:考生号 + 姓名,附资格认定材料扫描件及《职业技能赛事获奖生免试入学审核表》,我校接收邮件后会有相应回复(联系电话:0743-8535333)。学校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xmzy.org.cn /)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具体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6年3月15日(星期日) | 9:00-10:30 | 职业技能测试 |
9:00-12:00 | 体育特长测试 | |
14:30-16:30 | 文化素质测试 |
说明: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次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7日—3月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2日—14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c.xxmzy.org.cn/。缴费咨询电话:0743-8535305,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43-8535333。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次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C类、D类的考生,如C类、D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可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不合格标准是: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的;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成绩低于180分的;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类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测试、学考语文、学考数学、学考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B类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C类考生:按照公布的C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参照B类考生进行;体育特长测试考试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体育特长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3.D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退役军人考生末位同分,对同分考生安排加试考试。
第二十八条 在组内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我校《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条 我校D类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一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三条 在正式录取名单提交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之前(2026年3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我校将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xxmzy.org.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会在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
xxmzy.org.cn/)上发布通知。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五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七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43-8535338。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为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智育奖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校党委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第四十条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A、B、C、D类)均须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邮政编码:416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3-8535033,0743-8535333
招生咨询邮箱:xxzyzs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c.xxmzy.org.cn/
监督投诉电话:0743-8535338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学校招生信息网 学校校园VR全景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
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2026年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为 22 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 项目 |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 计划数 |
体育特长生 | 足球 | 限男子 | 8 |
篮球 | 限男子 | 5 | |
乒乓球 | 男女不限 | 2 | |
田径 | 男女不限 | 2 | |
武术 | 男女不限 | 2 | |
舞龙舞狮 | 男女不限 | 3 | |
合 计 |
| 22 |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近3年获得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考生。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2、填报志愿: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
3、注意事项(如选填报考类别等)。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2026年2月4日 17:00前,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3年在市州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出示具体材料,如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xxzyzsc@163.com),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邮件中留下联系电话,如需要提供原件另行通知),邮件主题为:单招考试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申请:考生号 + 姓名,附资格认定材料扫描件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普通类别单招。
五、现场确认
取得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5日(暂定,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在我校专项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考生于15日当天8:30-9:00,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文体中心田径场东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迟到15分钟以上及无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育特长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安排在2026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暂定,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东门检录点进行检录后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2.测试流程及方式。
(1)8:30进行现场确认
(2)9:00集合进行分专项测试,测试迟到15分钟以上以“缺考”处理;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按照测试人员要求进行有序测试,如出现扰乱测试秩序、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男子足球项目
a、30米跑
b、基本技术
c、比赛能力
(2)男子篮球项目
a、定点投篮
b、运球往返上篮
c、全场(或半场)比赛
(3)乒乓球项目
a、定点发球
b、正手对攻
c、搓球起板
(4)田径项目
根据各田径专项进行测试,竞赛项目为手动计时。
(5)武术项目
a、专项素质
b、专项技术
c、实战能力
(6)舞龙舞狮项目
a、专项素质
b、专项技术
c、套路演练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0倍确定体育特长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 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专项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2人。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体育特长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的学生,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4.以体育特长生身份没有录上不再允许以普通生身份参加考试及录取。
5.我校不录取体育特长专项测试成绩低于180分考生。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43-8535338。被录取为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运动队队员,必须遵守训练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若不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将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具体专项测试由招生、教务、公共课部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洁 0743-8535333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6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
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男子足球项目(总分100分)
1、30米跑(10分)
成绩(秒) | 3.9 | 4.0-4.1 | 4.2-4.3 | 4.4-4.5 | 4.6-4.7 | 4.8-4.9 | 5.0 |
分数 | 10 | 9 | 8 | 7 | 5 | 3 | 0 |
2、基本技术(共40分):
(1)颠球(10分)
测试方法:用双脚连续进行颠球,三次机会,取最好成绩。
成绩(次) | 100 | 90-99 | 80-89 | 70-79 | 50-69 | 30-49 | 0-29 |
分值 | 10 | 9 | 8 | 7 | 5 | 3 | 0 |
要求:可用身体其他部位(除手以外)进行调整,但不计颠球数。
(2)传接球(20分)
测试方法:两人相距约30米,左右脚长传及接控球。
成绩评定:传球10分,接控球10分,根据评分标准分别计分。
分值 | 8.5-10 | 7-8.4 | 4-6.9 | 4以下 |
技术规格 | 传球落点准确 | 传球落点较准确 | 传球落点基本准确 | 传球落点不准确 |
接控球到位技术合理 | 接控球较到位 | 接控球基本到位 | 接控球不到位 |
(3)射门(10分)
测试方法:考生从指定位置运球至罚球区线附近并完成射门,左右脚各3次。
成绩评定:根据评分标准计分。
分值 | 8.5-10 | 7-8.4 | 4-6.9 | 4以下 |
技术规格 | 运球射门动作连贯、射门准确有力 | 运球射门动作较连贯、射门较准确 | 运球射门动作基本连贯、射门基本准确 | 运球射门动作不连贯、射门不准确 |
3、比赛能力(50分)
测试方法:根据参加测试人数和实际情况进行编队比赛,比赛时间以能够全部观察、了解每个考生的情况而定。如遇人数不足情况,可采用模拟方式测试考生实战能力。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比赛中位置技术、技战术运用能力、比赛意识、团队意识、心理品质等进行综合评定。
分值 | 40-50 | 30-39 | 20-29 | 20以下 |
技术规格 | 个人技术及位置技术突出、运用合理,比赛意识好 | 个人技术及位置技术较好、运用较合理,比赛意识较好 | 具备一定个人技术及位置技术,运用基本合理,比赛意识一般 | 个人技术及位置技术较差,运用不合理,比赛意识差 |
二、男子篮球项目(总分100分)
1、定点投篮(15分)
测试方法: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中心,5.5米为半径画弧,考生在弧线外进行60秒钟自投自抢,投篮方式不限,投中次数分数和技术评定分数相加。每人测两次,记其中一次最佳成绩。
投中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分数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技评
分数 | 5—4分 | 4—3分 | 3—2分 | 1分 |
技术规格 | 动作正确,协调、连贯、实效 | 动作正确,协调 | 动作基本正确,协调 | 动作不正确,不协调 |
2、运球往返上篮(15分)
测试方法: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球篮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至右侧边线中点,再折转重复上述运球上篮过程一次,最后回到右侧边线中点的起点处停表。
要求:连续运球,不得远推运球上篮;必须投中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上篮的手不加限制;不得有任何违例动作。
时间(秒)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分数 | 15 | 14 | 13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3、全场(或半场)比赛(70分)
测验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全场或半场的编队比赛,测验考生的技术和战术的运用能力,比赛时间以能够全部观察、了解每个考生的情况而定。如遇人数不足情况,可采用模拟方式测试考生实战能力。 评定的内容有:
(1)个人进攻能力:观察进攻技术运用的合理性和熟练程度。重点看投篮、突破和传球。
(2)个人防守能力:观察个人防守、协同防守和防守能力。
(3)战术意识:观察比赛中攻守转换意识、位置意识和个人战术行动的能力。
评分标准:
优秀:较好地做到以上三项(60—70分)
良好:较好地做到以上两项(45—59分)
合格:三项中有一项较好(30—44分)
不合格:三项皆差(30分以下)
三、乒乓球项目(总分100分)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 | 专项技术 | 实战能力 | ||
测试指标 | 定点发球 | 正手对攻 | 搓球起板 | 比赛 |
分值 | 20分 | 20分 | 30分 | 30分 |
(二)测试标准与评分标准(以右手持拍为例)1.专项技术(1)定点发球(20分)
测试方法:受试者先后发3个落点总计10次球,分别为2个直线短球,4个直线长球和4个斜线长球。每发球成功一次得2分,共20分。每人测试一次。(详见评分标准)该测试要求: ①每次发球落在指定区域(长、宽各50cm)内方为有效。 ②受试者发球时,球应自然置于非持拍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在球台端线或其延长线外向上近乎垂直抛球,高度不低于16cm。 ③受试者在球台端线或其延长线内发球判为失误。 ④受试者发球时,第一落点落在本方球台区域,之后球触网后落在对面球台区域,此球应判重发球。 ⑤发球旋转种类及方式不限。
(2)正手对攻(20分) 测试方法:陪测者和受试者正手斜线对攻30秒计算受试者连续攻球成功次数,35板为20分(详见评分标准)。同时计算受试者失误次数,每失误一次扣1分,失误两次扣2分,以此类推。每人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如陪测人员失误应重新测试。该测试要求: ①二人均应采用正手攻球方式击球。 ②测试以受试者(或陪测者)球拍撞击球的一瞬间开始计时。
(3)搓球起板(30分) 测试方法:从陪测者发下旋球至受试者左半球台开始,受试者应分别运用搓球技术和弧圈球技术完成该组合技术。成功10次为30分(详见评分标准)。每人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如陪测人员失误不计失误次数。 该测试要求: ①搓球和起板两项技术均成功方算为该组合技术成功。 ②起板时拍面必须保持前倾,垂直或后仰均视为失误。(4)实战能力(30分) 比赛方法:主考教师组织男、女考生分别进行比赛,视情况给予相应分值。
四、田径项目(总分100分)
测试方法:考生可以从以下开设的田径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项目 | 100米 | 200米 | 400米 | 800米 | 1500米 | |||||
分值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100 | 10"5 | 12"6 | 21"9 | 26"2 | 50"0 | 1'00"0 | 2'03"4 | 2'27"0 | 4'15"5 | 5'23" |
98 | 10"6 | 12"8 | 22"0 | 26"4 | 50"8 | 1'01"0 | 2'03"5 | 2'29"0 | 4'18"8 | 5'25" |
95 | 10"7 | 13"0 | 22"2 | 27"0 | 51"0 | 1'02"0 | 2'03"6 | 2'30"0 | 4'21"0 | 5'33" |
90 | 10"8 | 13"2 | 22"5 | 27"5 | 51"5 | 1'03"0 | 2'03"8 | 2'32"0 | 4'23"3 | 5'38" |
88 | 11"0 | 13"3 | 22"7 | 27"8 | 52"0 | 1'04"0 | 2'04"0 | 2'35"0 | 4'25"5 | 5'45" |
85 | 11"1 | 13"4 | 23"0 | 28"0 | 53"0 | 1'06"0 | 2'08"0 | 2'40"0 | 4'26"0 | 5'55" |
80 | 11"2 | 13"5 | 23"5 | 28"2 | 54"0 | 1'08"0 | 2'10"0 | 2'42"0 | 4'30"0 | 6'05" |
78 | 11"4 | 13"6 | 23"8 | 28"5 | 54"5 | 1'09"0 | 2'12"0 | 2'45"0 | 4'32"5 | 6'15" |
75 | 11"6 | 13"7 | 24"0 | 28"6 | 55"0 | 1'10"0 | 2'15"0 | 2'50"0 | 4'33"8 | 6'20" |
70 | 11"8 | 13"8 | 24"5 | 28"8 | 55"5 | 1'12"0 | 2'18"0 | 2'55"0 | 4'35"5 | 6'25" |
项目 | 110米栏(栏高1.06米) | 100米栏(栏高0.84米) | 跳高(米) | 跳远(米) | 三级跳远(米) | 铅球(米) | ||||
分值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7.26kg | 女 4kg |
100 | 15"4 | 15"8 | 1.88 | 1.45 | 6.80 | 5.20 | 14.30 | 11.20 | 12.85 | 11.20 |
95 | 15"8 | 16"2 | 1.86 | 1.42 | 6.75 | 5.15 | 14.20 | 11.10 | 12.50 | 11.10 |
90 | 16"5 | 16"6 | 1.84 | 1.40 | 6.70 | 5.10 | 14.10 | 11.00 | 12.40 | 11.00 |
85 | 17"0 | 16"8 | 1.82 | 1.38 | 6.65 | 5.05 | 14.00 | 10.90 | 12.30 | 10.80 |
80 | 17"8 | 17"5 | 1.80 | 1.35 | 6.60 | 5.00 | 13.90 | 10.80 | 12.20 | 10.50 |
75 | 18"0 | 18"0 | 1.78 | 1.32 | 6.35 | 4.80 | 13.65 | 10.70 | 11.75 | 9.80 |
70 | 18"5 | 19"0 | 1.75 | 1.27 | 6.10 | 4.60 | 13.40 | 10.45 | 11.30 | 9.35 |
项目 | 标枪(米) | 铁饼(米) | 5000米 | |||
分值 | 男800g | 女600g | 男2kg | 女1kg | 男 | 女 |
100 | 50.5 | 38.0 | 50.0 | 40.0 | 15'50" | 20'55" |
95 | 50.0 | 36.0 | 49.0 | 39.0 | 16'10" | 21'40" |
90 | 49.0 | 35.0 | 48.0 | 38.0 | 16'30" | 21'45" |
85 | 48.5 | 34.0 | 47.0 | 36.0 | 16'50" | 21'50" |
80 | 48.0 | 33.0 | 46.0 | 33.0 | 17'10" | 21'55" |
75 | 44.0 | 29.0 | 38.0 | 31.0 | 17'30" | 22’47" |
70 | 40.0 | 25.0 | 30.0 | 28.0 | 17'50" | 22’38" |
注:竞赛项目为手动计时
五、武术(总分100分)
一、考核指标及所占分值
类别 | 专项素质 | 专项技术 | 实战能力 | ||
考核指标 | 立定跳远 | 正踢腿 | 腾空飞脚 | 拳术 | 器械 |
分值 | 20分 | 10分 | 10分 | 30分 | 30分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1.立定跳远
(1)考试方法:考生两脚原地站立起跳,不能有预跳或踩线,以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为测量点,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1-1,表1-2。
表1-1 立定跳远评分表(男)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20.0 | 300 | 16.0 | 280 | 12.0 | 260 | 8.0 | 240 |
19.8 | 299 | 15.8 | 279 | 11.8 | 259 | 7.8 | 239 |
19.6 | 298 | 15.6 | 278 | 11.6 | 258 | 7.6 | 238 |
19.4 | 297 | 15.4 | 277 | 11.4 | 257 | 7.4 | 237 |
19.2 | 296 | 15.2 | 276 | 11.2 | 256 | 7.2 | 236 |
19.0 | 295 | 15.0 | 275 | 11.0 | 255 | 7.0 | 235 |
18.8 | 294 | 14.8 | 274 | 10.8 | 254 | 6.8 | 234 |
18.6 | 293 | 14.6 | 273 | 10.6 | 253 | 6.6 | 233 |
18.4 | 292 | 14.4 | 272 | 10.4 | 252 | 6.4 | 232 |
18.2 | 291 | 14.2 | 271 | 10.2 | 251 | 6.2 | 231 |
18.0 | 290 | 14.0 | 270 | 10.0 | 250 | 6.0 | 230 |
17.8 | 289 | 13.8 | 269 | 9.8 | 249 | 5.8 | 229 |
17.6 | 288 | 13.6 | 268 | 9.6 | 248 | 5.6 | 228 |
17.4 | 287 | 13.4 | 267 | 9.4 | 247 | 5.4 | 227 |
17.2 | 286 | 13.2 | 266 | 9.2 | 246 | 5.0 | 225 |
17.0 | 285 | 13.0 | 265 | 9.0 | 245 | 4.8 | 224 |
16.8 | 284 | 12.8 | 264 | 8.8 | 244 | 4.6 | 223 |
16.6 | 283 | 12.6 | 263 | 8.6 | 243 | 4.4 | 222 |
16.4 | 282 | 12.4 | 262 | 8.4 | 242 | 4.2 | 221 |
16.2 | 281 | 12.2 | 261 | 8.2 | 241 | 4.0 | 220 |
表1-2 立定跳远评分表(女)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分值 | 成绩(厘米) |
20.0 | 240 | 15.8 | 219 | 11.6 | 198 | 7.4 | 177 |
19.8 | 239 | 15.6 | 218 | 11.4 | 197 | 7.2 | 176 |
19.6 | 238 | 15.4 | 217 | 11.2 | 196 | 7.0 | 175 |
19.4 | 237 | 15.2 | 216 | 11.0 | 195 | 6.8 | 174 |
19.2 | 236 | 15.0 | 215 | 10.8 | 194 | 6.6 | 173 |
19.0 | 235 | 14.8 | 214 | 10.6 | 193 | 6.4 | 172 |
18.8 | 234 | 14.6 | 213 | 10.4 | 192 | 6.2 | 171 |
18.6 | 233 | 14.4 | 212 | 10.2 | 191 | 6.0 | 170 |
18.4 | 232 | 14.2 | 211 | 10.0 | 190 | 5.8 | 169 |
18.2 | 231 | 14.0 | 210 | 9.8 | 189 | 5.6 | 168 |
18.0 | 230 | 13.8 | 209 | 9.6 | 188 | 5.4 | 167 |
17.8 | 229 | 13.6 | 208 | 9.4 | 187 | 5.2 | 166 |
17.6 | 228 | 13.4 | 207 | 9.2 | 186 | 5.0 | 165 |
17.4 | 227 | 13.2 | 206 | 9.0 | 185 | 4.8 | 164 |
17.2 | 226 | 13.0 | 205 | 8.8 | 184 | 4.6 | 163 |
17.0 | 225 | 12.8 | 204 | 8.6 | 183 | 4.4 | 162 |
16.8 | 224 | 12.6 | 203 | 8.4 | 182 | 4.2 | 161 |
16.6 | 223 | 12.4 | 202 | 8.2 | 181 | 4.0 | 160 |
16.4 | 222 | 12.2 | 201 | 8.0 | 180 | — | — |
16.2 | 221 | 12.0 | 200 | 7.8 | 179 | — | — |
16.0 | 220 | 11.8 | 199 | 7.6 | 178 | — | — |
(二)专项技术
1.正踢腿
(1)考试方法:考生身体正直,挺胸、收腹、立腰。要求踢腿时,摆动腿挺膝伸直,脚尖勾起绷落;收髋猛收腹,踢腿过腰后加速,要有寸劲。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正踢腿评分细则(表1-3),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1-3 正踢腿评分细则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准则 |
优(10~8.6分)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都符合技术要求。 |
良(8.5~7.6分)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符合两点。 |
中(7.5~6分) | 凡符合摆动腿挺膝伸直,且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符合一点。 |
差(6 分以下) | 凡摆动腿未挺膝伸直,或摆动腿挺膝伸直其余三点(支撑腿挺直,上体正直,摆动腿脚尖触及额头)均不符合。 |
2.腾空飞脚
(1)考试方法:考生在空中,左腿屈膝收控于腹前,右腿踢摆时击响腿脚尖过肩;
击响时,击掌、拍脚连续、准确、响亮;上体正直或微向前倾;落地时,起跳脚先着地。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腾空飞脚评分细则(表1-4),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1-4 腾空飞脚评分细则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准则 |
优(10~8.6 分)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三点技术要求。 |
良(8.5~7.6分)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两点技术要求。 |
中(7.5~6分) | 凡符合起跳脚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连续击掌、拍脚摆动腿脚尖过肩)符合一点技术要求。 |
差(6 分以下) | 凡起跳脚未先着地,且其余三点(左腿屈膝,连续击掌、拍脚,摆腿脚尖过肩)均不符合技术要求。 |
(三)实战能力
拳术、器械
1.考试方法:考生在下述规定拳种中任选一个拳种的拳术、器械进行测试,各占30分。
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在8×14米的场地上完成套路。
规定拳种包括:长拳、太极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洪拳、少林拳、戳脚。
完成套路时间:太极拳及太极器械为1分30秒~2分钟;其它拳术及器械不少于1分钟。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1-5),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将在专项技术考评分中扣除应扣分数。太极拳及太极器械类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5秒(含5秒)扣0.1分,5秒以上10秒以内(含10秒)扣0.2分,以此类推。其它拳术及器械套路时间不足规定时间2秒(含2秒)扣0.1分,2秒以上4秒以内(含4秒)扣0.2分,以此类推。
表1-5 武术套路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等级(分值范围) | 评价标准 |
优(10~8.6 分) | 动作姿势规范、方法运用合理、技术练、节分明、协调劲力充足、风格突。 |
良(8.5~7.6分) | 动作姿势较规范、方法运用较合理、技术较熟练、节奏处理较好动作较流畅、劲力较充足、风格突出。 |
中(7.5~6 分) | 动作姿势基本规范、方法运用基本合理、动作流畅性、劲力、节奏、风格一般。 |
差《6 分以下) | 动作姿势不规范、方法运用不合理、技不、节、动作协调性、劲力、拳种风格特点不突出。 |
六、舞龙舞狮(总分100分)
类 别 | 专项素质 | 专项技术 | 套路演练(2-3分钟) | |
舞龙 | 快速8字舞龙 | 站腿舞龙 | 1、螺旋跳龙 2、绕身舞龙 3、站肩舞龙 挂腰舞龙 (四选二进行考试)
| 舞龙自选套路(含礼仪 、8字舞龙动作、游龙动作、穿腾动作、翻滚动作) |
龙珠 | 圆场步、虚步、弓步、正踢腿、外摆腿 | 握珠与旋球(正反握切换、绕身旋球360°×2组) | 坐肩舞龙 站肩舞龙 绕身舞龙 挂腰舞龙 (四选二进行考试) | 舞龙龙珠单人自选套路(含礼仪 、连续穿越行进龙珠动作,大横8字花慢行进龙珠动作) |
舞狮 | 狮头基础神态(喜、怒、哀、乐四种神态模拟) | 直抛接坐头 | 钳腰接360°转体 | 舞狮自选套路(可自配音乐) |
1、手型步法;拳、掌、勾手;弓步、马步、虚步 2、基础腿法:正踢腿、弹踢腿、外摆腿、 | 1、绣球操控(平举绕圈、抛接,连续6次抛接) 2、引导步法(圆场步、碎步) | 踺子后手翻 | 引狮员引导自选套路 | |
分 值 | 25分 | 15分 | 20分 | 40分 |
一、舞龙项目考试(总分100分)
1. 专项素质(25分)
考核内容:完成快速8字舞龙,要求左右方向舞龙不少于4次,龙体轨迹圆顺、节奏清晰。
扣分规则:每少完成1次动作扣1分;龙体轨迹不圆顺扣2-4分;节奏出现紊乱扣2-4分。
2. 专项技术(35分)
考核内容:
① 基础技术(15分):完成站腿舞龙,动作稳定、姿态规范;
② 进阶技术(20分):从“螺旋跳龙、绕身舞龙、站肩舞龙、挂腰舞龙”中选2项完成,动作精准无失误。
扣分规则:站腿舞龙时身体不稳扣1-2分;进阶动作每失误1次扣2分;动作未完整完成扣4分。
3. 套路展演(40分)
考核内容:2-3分钟自选套路,需包含礼仪动作及8字舞龙、游龙、穿腾、翻滚等核心动作,要求龙形饱满、节奏契合、衔接流畅。
扣分规则:遗漏礼仪动作扣4分;龙形出现塌陷每1次扣1分;动作衔接卡顿每1次扣1分;套路时间不足或超时扣2分。
二、龙珠项目考试(总分100分)
1. 专项素质(25分)
考核内容:完成武术基础动作,包括圆场步、虚步、弓步静态保持(每式不少于10秒),以及正踢腿、外摆腿各5次,动作规范、发力协调。
扣分规则:步法保持时长每少1秒扣1分;腿法动作每1次不标准扣2分。
2. 专项技术(35分)
考核内容:
① 基础技术(15分):完成握珠与旋球动作(正反握切换、绕身旋球360°×2组),动作流畅无卡顿;
② 进阶技术(20分):从“坐肩舞龙、站肩舞龙、绕身舞龙、挂腰舞龙”中选2项完成,龙珠操控稳定。
扣分规则:旋球动作每卡顿1次扣1分;进阶动作操控出现失误扣2-4分;与龙体配合偏差扣4分。
3. 套路展演(40分)
考核内容:2-3分钟单人自选套路,需包含礼仪动作及连续穿越行进、大横8字花慢行进等龙珠动作,引导节奏清晰、动作连贯。
扣分规则:礼仪动作缺失扣4分;引导路线每出现1次偏差扣1分;动作每卡顿1次扣1分。
三、舞狮项目考试(总分100分)
1. 专项素质(25分)
考核内容:模拟狮头“喜、怒、哀、乐”四种神态,要求辨识度高、动作贴合狮形特点。
扣分规则:每1种神态辨识度低扣1分;动作不贴合狮形特点扣2分。
2. 专项技术(35分)
考核内容:
① 基础技术(15分):完成直抛接坐头动作,衔接自然、狮头稳定;
② 进阶技术(20分):完成钳腰接360°转体动作,姿态规范、动作流畅。
扣分规则:抛接动作出现失误扣2分;转体动作未完整完成扣4分;狮头出现歪斜扣1分。
3. 套路展演(40分)
考核内容:2-3分钟自选套路(可搭配音乐),要求套路完整、节奏契合、礼仪到位。
扣分规则:套路内容残缺扣2-4分;节奏与动作每脱节1次扣1分;礼仪动作缺失扣4分。
四、北狮引狮员项目考试(总分100分)
1. 专项素质(25分)
考核内容:完成武术基本功,包括拳、掌、勾手规范展示,弓步、马步、虚步静态保持(每式不少于10秒),以及正踢腿、弹踢腿、外摆腿各5次,发力协调。
扣分规则:手型步法每1处不标准扣1分;腿法发力每1次僵硬扣1分。
2. 专项技术(35分)
考核内容:
① 基础技术(15分):完成绣球操控(平举绕圈、连续6次抛接)、引导步法(圆场步、碎步30秒无失误);
② 进阶技术(20分):完成毽子后手翻动作,姿态标准、落地平稳。
扣分规则:绣球每掉落1次扣2分;引导步法每失误1次扣1分;后手翻动作变形扣2-6分。
3. 套路展演(40分)
考核内容:2-3分钟引导自选套路,模拟与北狮的互动流程,要求路线清晰、节奏适配、礼仪规范。
扣分规则:引导路线每出现1次偏差扣2-4分;动作失误每出现1次扣1-2分;礼仪动作缺失扣4分。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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