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智慧路88号(云龙校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芦淞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院校代号:437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医疗护理员培训合作单位、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基地、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中医药康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下设8个教学院(部),开设有20个专业,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湖南省直中医院),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教学医院25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0余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A类招生对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招生对象:艺术、体育特长生。近三年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考生;或是参加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要求(220分及以上)的考生。详见附件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D类招生对象: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的身份认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填报,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
第十二条 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具体见附件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拟报考D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月4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退役军人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或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拟报考C类、D类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s://zsxx.hntcmc.net)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别报考资格,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D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C类计划招收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艺术特长生5人、体育特长生5人。若某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艺术特长生超过5人,或体育特长生超过5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对应类别特长生录满5人为止。该专业录满后,如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2.D类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限招5人。若某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超过5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5人为止。该专业录满后,如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现代信息素养、劳动安全常识、生物医学基础等知识,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现代信息素养、劳动安全常识、生物医学基础等知识,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
3.C类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上述B类考生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按照附件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满分300分。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
4.D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参照上述B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综合成绩为300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4.D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招生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考生须在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s://zsxx.hntcmc.net)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取得免试资格,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
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说明: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8日—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2日—13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 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第一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C类、D类的考生,如C类、D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合格标准为180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1.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专业优先、再按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A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成绩、学考数学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B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科目成绩、数学科目成绩、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C类考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规则详见附件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科目成绩、数学科目成绩、外语科目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3.D类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单选题1-20题,21-40题以此类推,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D类考生录取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条 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面试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二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学校纪委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2851911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八条 资助政策:学校构建了奖学金、助学金、企业资助和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帮扶等多元化助学资助体系。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600-4800元/年/人;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三十九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和退役军人)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学校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 学校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龙校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智慧路88号
招生就业处地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精诚楼1楼Y106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纪检监督电话:0731-28519112
学校网址:https://www.hntcmc.net
招生网址:https://zsxx.hntcmc.net
学校微信公众号:hntcmc2014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附件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附件二: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月22日
附件一: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20人。其中艺术特长生计划9人,体育特长生计划11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章程》第四十一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4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人员。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美术)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
(2)参加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要求(220分及以上)。
2.体育特长生(武术、跆拳道)须具备以下条件:
近三年获得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
3.体育特长生(田径)须具备以下条件:
近三年获得市州及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部门主办的赛事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
特别注意:
(1)报名田径径赛专项的考生在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中选择。
(2)报名田径田赛专项的考生在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中选择。
(3)报名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在男子全能项目(110米栏、跳高、跳远和1500米)或女子全能项目(100米栏、跳高、跳远和800米)中选择。
(三)所获成绩及奖项限于报所对应的专业项目(要求小项目也对应)。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材料要求: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现场提交,并携带原件备查:
1.艺术特长生:本人身份证、竞赛获奖证书、或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证明。
2.体育特长生:本人身份证、竞赛获奖证书。
(五)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请有意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学校中报考我校,并确定报考专业。
三、资格审查
学生在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艺术、体育特长生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
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s://zsxx.hntcmc.net)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
四、单招志愿填报流程
(一)参加湖南省单招志愿填报。
(二)填报时间:2026年2月26日8:00-3月4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单招志愿填报要求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填报我校志愿时选填艺术体育特长生类别。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考生(艺术特长生)请自备演出服及其他相关道具。
4.考生(体育特长生)请自备运动鞋和运动服。
5.考生要注意测试期间的安全,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现场确认
取得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并填报我校相应单招志愿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4日,在我校专业测试开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2026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证明;
(三)竞赛获奖证书;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安排在2026年3月14日,具体测试地点为:艺术特长生安排在学校云龙校区(具体详见准考证);体育特长生安排在学校芦淞西校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流程及方式。到校现场测试,满分为300分。
(三)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备注:详见附件二《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一)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业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二)合格标准及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艺术特长生5人、体育特长生5人。若某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艺术特长生超过5人,或体育特长生超过5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对应类别特长生录满5人为止。该专业录满后,如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合格标准为: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为180分(满分为300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
(三)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各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的学生,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九、入校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管理条例
(一)我校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二)在校期间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的队员,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十一、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请直接向我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731-28519112。
十二、联系方式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具体专业测试由教务处、公共课部、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0731-28519008(招生就业处)、0731-28519673(教务处)
十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月22日
附件二:
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项目一:音乐类(声乐)

项目二:舞蹈类(舞蹈)


项目三:美术类(美术)

项目四:武术类(武术)
一、考核指标及所占分值(总分300分)

二、专项素质测试——武术基本功(60分)
测试内容1:柔韧(30分,其中竖叉15分,横叉15分)
竖叉评分标准:

横叉评分标准:

测试内容2:腿法:正踢腿(30分)
测试方法:测试者单手扶拔杆计时(10秒)
快速踢腿,左腿或右腿只测一面,由评分员临场指定。
评分方法:一对一计时评分,以两腿伸直脚尖踢到额头为标准,以10秒内快速踢起的次数给予评分。
正踢腿评分标准:

三、专项技能测试——难度动作考核(90分)
测试内容3:跳跃难度动作
长拳类难度
(1)侧空翻转体360度
(2)旋子转体360度
(3)腾空摆连360度接马步
(4)腾空摆连540度接马步
(5)旋风脚540度接马步
(6)旋风脚540度接劈叉
(7)前扫腿540度接坐盘
(8)侧踢抱腿直立
南拳类难度
(1)旋风脚360度接提膝独立
(2)摆连360度接提膝独立
(3)旋风脚540度接单碟步
(4)前扫腿540度
(5)腾空摆连540度接马步
(6)腾空盘腿360度侧扑
(7)原地后空翻接碟步
(8)单跳后空翻接碟步
太极拳类难度
(1)蹬腿分腿
(2)后插腿低势平衡
(3)腾空摆连360度接提膝独立
(4)腾空飞脚向内转体180度接提膝独立
(5)旋风脚360度接提膝独立
(6)腾空飞脚接腾空摆连540度接雀地龙
(7)腾空飞脚接腾空摆连360度接雀地龙
测试方法:各类考生从一类难度中选做3个难度,评分员点名上场,测试者一人在场上做难度动作,每个难度可做两次,以成功的一次为准。
评分方法:每成功完成一个得30分,完成动作时超过度数以该难度动作的满分30分计分,未完成动作,旋风脚和腾空摆连摆腿不过腰部、倒地或转体度数不足扣15分,连接跌叉时两脚先后着地或滑叉不予计分,旋风脚和腾空摆连摆腿不过肩部扣5分,旋子转体空中上体高于水平45度扣5分,侧空翻转体身体倾斜45度扣5分,附加支撑:扣8分。
难度评分标准:

四、实战能力测试——自选套路和传统套路(150分)
测试内容4:测试者完成两个武术套路展示
自选拳和传统器械,或者自选器械和传统拳,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考核。
自选拳术:自选长拳、太极拳、南拳。
自选器械:自选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南刀、南棍、太极。
传统类项目:传统拳术、传统短器械(含双刀、双剑、双匕首等)、传统长器械(含绳标、牧羊鞭、三节棍、九节鞭等)。
测试方法:评分员点名依次上场测试者在武术场地单独完成整套动作。
评分方法: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共150分。评分员根据测试者完成的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进行评分。
动作质量与演练评分标准:

项目五:跆拳道
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总分300分)

一、专项素质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50分)
1.纵叉(25分)
(1)测试方法
两臂侧举或叉腰,两腿伸直前后分开,前腿后侧与后腿前侧充分接触地面形成直线,后脚背贴地。
(2)评分标准(详见表1)
2.横叉(25分)
(1)测试方法
两手在体前扶地或侧举或叉腰,两腿伸直左右分开,两大腿内侧充分接触地面形成直线,脚内侧着地。
(2)评分标准(详见表1)

二、专项技术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100分)
1.双飞(20分)
(1)测试方法:考生使用双飞踢技术连续击打大沙包,两脚不可同时着地,时间为20秒。准确、有力的、符合双飞踢技术标准的击打为有效击打。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击打的次数进行计数,无效击打不予计数。
(2)要求考生击打的高度为:沙包底部距离地面:男生:身高170cm以下为85cm;身高170cm以上为95cm;女生:身高160cm以下为70cm;身高160cm以上为75cm。
(3)评分标准(表2)
表2双飞评分表

续表2双飞评分表

2.左右高位横踢(20分)
(1)测试方法:考生使用高横踢技术连续击打脚靶(左右腿交替进行),时间为20秒。每个技术动作须达到技术规范,方被视为有效。技术规范是指动作路线正确、步法灵活、动作连贯、速度快、力量足、有气势、击打准确及效果明显。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技术的次数进行计数。
(2)靶位高度:以受测者的腰腹部为最低靶位高度。
(3)评分标准(表3)
表3左右高位横踢评分表

3.组合动作(60分)
(1)测试方法:一人穿戴护具,考生依次完成(均以左势准备姿势开始):前腿跳下劈—后腿横踢—旋风踢、左右横踢—后踢、后腿横踢—后撤—旋风踢、前腿横踢—下劈—后踢、后撤步—后腿下劈击头—后旋踢击头五个组合动作,要求考生技术动作规范、协调,有节奏感,每组动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组的动作。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组合动作评分表(表4),按照技术规格(速度、力量、协调、衔接转换、空间感),考生技术发挥的情况,动作完成情况进行独立评分。按10分制打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4组合动作评分表

三、实战能力(150分)
1.实战
(1)测试方法:同一级别内,随机配对进行实战,配对的考生体重相差不得超过4kg。在跆拳道垫子上进行实战,时间为1~2分钟一局,共一局。同时对两人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主考评员可提前终止实战。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评分表(表5),从礼仪、精神、意志品质,技术运用(准确性、协调性、灵活性、连贯性、速度、击打效果等),战术运用,临场应变能力,得分意识,高难度技术运用等方面,独立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表5实战评分表

说明:考生必须穿跆拳道道服进行测试;考评组提供跆拳道头盔、护胸、护臂、护腿,考生自备护裆和护齿。
2.品势章节演示
(1)测试方法:考生完整演示太极六或者八章、并随机抽查高丽、太白、金刚、平原、一章进行完整演示一遍。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品势评分表(表6),从动作准确度、表现力,对考生演示的动作质量、速度与力量表现、气的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项目六:田径
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一、测试方法
1.报考田径径赛专项的考生在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2.报考田径田赛专项的考生在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3.报考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选择男子全能项目(110米栏、跳高、跳远、1500米)或女子全能项目(100米栏、跳高、跳远、800米)进行考试。各单项得分查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项目分值表》,按四项累计得分为最后得分。
4.径赛项目测试采用一次性比赛,记取成绩换算成得分。记取成绩采用手计时,每道必须由三名计时员记取成绩,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相同值为最终成绩。
5.径赛项目测试,考生只要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全能项目的径赛测试,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应给予警告,每单项比赛中只允许考生有一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比赛资格。
6.田赛远度项目测试时,每人均有三次试跳或试投机会,记最好成绩换算成得分。田赛高度项目测试时测试方法同远度项目,记取最后跳过高度换算成得分。
7.凡报考全能项目的考生只考四项。男子全能项目为110米栏、跳高、跳远和1500米。女子全能项目为100米栏、跳高、跳远和800米。各单项得分查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项目分值表》,按四项累计得分为最后得分。
8.跨栏采用的栏架高度和投掷项目所使用的器材重量,均以最新国际田联田径规则规定的成人比赛器材规格为标准(表1.1和表1.2)。
表1.1测试采用的栏架高度

表1.2投掷项目测试所使用器材的重量

二、评分标准
表1.3男子径赛手计时评分表

续表1.3男子径赛手计时评分表

表1.4男子田赛评分表(单位:米)

续表1.4男子田赛评分表(单位:米)

表1.5女子径赛手计时评分表

续表1.5女子径赛手计时评分表

表1.6女子田赛评分表(单位:米)

续表1.6女子田赛评分表(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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